去年6月,四川泸州人小袁在网上看到泸州恒大御景湾的房子广告,还打出“无理由退房”的宣传。小袁很心动,以总价约118万元购得一套119.7平方米的房子,与泸州恒大南城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泸州恒大)签订了认购书、买卖合同(预售)及补充协议,并支付了首付款约17.8万元。后因工作变动,小袁觉得难以负担余下房款,提出“无理由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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