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近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会同有关方面发布新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外国投资者在《目录》所列产业内设立企业,可以享受诸多优惠条件。比如,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对于集约用地项目可优先供应土地,而且最多可享受30%土地出让金优惠等。“目录”的出台将更好地引导外商投资,促进相关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商务厅了解到,去年山东“双招双引”、“稳外资”措施持续发力,利用外资创新高,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46.5亿美元,占比较高,占全省比重37.5%。 500强投资活跃,新设及增资总投资过亿美元大项目135个,增长32.4%,合同外资金额达到135亿美元;日本永旺、软银、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英国石油(BP)、威立雅、博世、标致等27家世界500强企业在山东省投资项目51个,合同外资21亿美元,增长41.4%,其中,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首次来山东省投资。 为大力吸引外商投资,山东出台了《深化与世界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合作行动方案》、《引进重大外资项目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第三方营商环境评估机制,积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着力打破地区分割、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探索“无感知”和“低感知”监管方式。 为此,山东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落实以在线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2018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外资投诉处理机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问题;2019年年底前完成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废止或修订。 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或依申请按程序加快调整列入相关产业规划,给予用地、用海审批等支持,加快环评审批进度,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山东还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严格执行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从鼓励类外资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项目和领域的要求。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设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省财政最高奖励1亿元人民币;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省财政最高奖励1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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