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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经营!山东这样发展农业“新六产”
加入时间:2019-2-11 8:58:24  来源:凤凰网


产业化经营!山东这样发展农业“新六产”

  2018年10月11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农业“新六产”发展规划》。指出山东将重点围绕推动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重构”,以及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四型发展”,培育壮大农业“新六产”,打造山东农业产业化升级版。以下是《山东省农业“新六产”发展规划》全文:

  《山东省农业“新六产”发展规划》

  前言

  农业“新六产”是农业产业化的“升级版”,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跨界融合的集中体现。大力发展农业“新六产”,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重要指示精神的创新举措,是加快农业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路径,对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山东农业正处于走在前列、由大到强、全面求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再创“全国农业看山东”的新辉煌,必须抓好农业“新六产”发展这个“先手棋”。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20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93号文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54号),特制订本规划。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

  一、发展形势

  当前山东省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必须适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把握新要求,推进农业“新六产”发展,激发农业发展新动能,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转变。

  (一)重大意义。

  1. 发展农业“新六产”,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山东工作总要求的生动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山东工作提出“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新局面”的总要求,为山东省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山东作为农业大省,在农业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有坚实的基础条件,也有强烈的使命担当。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创新实践。

  2. 发展农业“新六产”,是加快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现实需要。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交给山东的重大政治任务。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是新形势下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主攻方向,有利于带动更多资源要素进入农业农村,有效激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加快形成生产美、产业强的发展格局,全面夯实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

  3. 发展农业“新六产”,是促进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山东农业大而不强特征明显,对标江苏、浙江等省,农业先发优势不再突出,有些领域甚至已经落后。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有利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增创山东农业发展新优势。

  4. 发展农业“新六产”,是有效破解新形势下“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当前,山东省农业农村发展普遍面临结构性矛盾突出、“空心化”严重、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收窄等深层次问题,根源在于乡村产业仍不兴旺。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有利于农村聚集财气、提升人气、营造生气,形成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发展现状。近年来,全省各级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借助农业产业化基础优势,积极探索“新六产”发展多元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1. 农业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加快推动农业“接二连三”,农产品加工业带动作用显著增强,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3万家,完成主营业务收入近4万亿元,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林牧渔总产值之比达到3.75∶1。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更加健全,亿元以上农产品市场144家,交易额达到2795亿元;网络化、标准化、规模化的冷链物流体系正在形成,低温储存能力居全国首位;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282亿元,占农林牧渔增加值比重5.5%。

  2. 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农业与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科技教育、健康养老等有机结合,逐步由单一生产功能向生产、生活、文化等集成性功能转变。全域旅游发展势头良好,2017年实现乡村旅游消费2549亿元,占全省旅游总消费的27.7%。农产品电子商务蓬勃发展,淘宝村、淘宝镇个数居全国前列,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79.4亿元,培育了一批知名农产品电商平台。鼓励发展互助共享经济,农产品个性化定制、会展农业、开心农场等新型业态发展迅速。

  3. 产业承载空间加快拓展。积极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的发展路径,合理规划城乡产业布局,加快打造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特色小镇,实现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的相互促进、融合发展。把农村产业园区作为培育农业“新六产”的有效载体,着力打造现代农业综合发展平台,促进优势产业集群集聚发展,金乡县、栖霞市、潍坊市寒亭区、泰安市泰山区等4个现代农业产业园被批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4. 主体带动能力显著增强。2017年全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达到9600多家,农民合作社19.2万家,家庭农场5.5万家。在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下,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形成股份合作、返租倒包、产销联动、利润返还等多种紧密的利益联结形式,农民增收能力不断增强,全省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1800万户以上,户均增收近2900元。

  5. 农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全省农业增加值位居全国第一,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接近万亿元大关,农产品出口连续19年居全国第一。农产品质量品牌建设实现新突破,优质绿色农产品比重持续增加,在全国率先推出“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省级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启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销售凭证“双证制”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企业、产品分别达到3561家、7508个。

  (三)机遇挑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山东农业已进入走在前列、由大到强、全面求强的重要发展阶段,农业“新六产”发展面临重大历史机遇。一是政策环境十分有利。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加快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省委、省政府把农业“新六产”作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创新举措,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为农业“新六产”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二是新旧动能加速转换。当前,省委、省政府将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作为统领全省经济发展的重大工程,涉及领域覆盖一二三产业整个产业体系,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以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要素为支撑的经济发展新动能,成为推进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融合发展的重要方式,必将加快“新六产”发展步伐,开辟农村经济新动能的快速通道。三是农村发展活力加速迸发。全省农村产权制度、土地制度、农村金融、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各项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随着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不断健全,制度供给均衡化、要素配置合理化、产业发展融合化的趋势更加明显,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政策红利逐步释放,广大农村将成为投资兴业的热土。四是路径模式日趋成熟。近年来,全省各地结合发展现代农业,在推进农业“新六产”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许多成功经验,闯出了特色鲜明发展路子,农业“新六产”正在由“星星之火”转变为“燎原之势”。

  同时也必须清楚看到,当前我省农业“新六产”发展尚处探索提升阶段,还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难题:农村产业体系处于中低端,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力度不强,农业新理念新技术应用不足,农产品成本“地板”与价格“天花板”带来双重挤压,农业比较效益持续走低,农民持续增收任务艰巨,这些都将给农业“新六产”发展产生较大影响。总体看,我省农业“新六产”发展面临良好发展形势,机遇大于挑战,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发展潜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与关联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产业链相加、价值链相乘、供应链相通“三链重构”,推动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四型发展”,加快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增创农业农村发展新优势,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打造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三生三美”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优化结构,提质增效。树立“大农业”观念,在保障粮食安全基础上,优化调整农业区域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提升增值收益,形成更加合理的农业“新六产”发展格局。

  2. 坚持因地制宜,差异发展。科学把握多样性、差异性、区域性特征,鼓励各地探索各具特色的“新六产”发展模式,形成以点带面、连片发展、“百花齐放”的多元发展态势。

  3. 坚持资源整合,优化配置。积极整合各级各类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引导和服务,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激发农业“新六产”发展活力。

  4. 坚持创新思维,拓展空间。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以创新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集成创新,打造农业“新六产”发展的新引擎。

  5. 坚持共建共享,让利于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产业链增值收益,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三)发展目标。到2022年,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等新产业新业态全面发展,形成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发展格局。

  1. 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深化。到2022年,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5%,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林牧渔总产值之比达到3.8∶1,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达到330亿元。认证并有效使用标志的农业“三品一标”数量达到7500个以上,培育省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数量670个,农业整体竞争力显著提升。

  2. 新产业新业态更加多元。到2022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6%;乡村旅游消费达到5300亿元;农村网商企业达到20万家以上,农村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660亿元。

  3. 主体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到2022年,全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万家,其中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6000家;出资总额100万元以上的农民合作社14万个,家庭农场8万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25万家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业“新六产”发展的比例达到80%,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比例达到85%。农业“新六产”对农民增收贡献率显著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400元。

  4. 产业综合效益显著提高。到2022年,创建农业“新六产”示范县50个,国家和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30个,省级及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50个,形成千亿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集群10个、百亿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集群1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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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优化发展布局

  科学分析全省各地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因地制宜确定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的主攻方向、融合模式及主导产业,积极推动错位发展、协同联动,着力提升全省农业“新六产”整体发展水平。

  (一)坚持“四型发展”主攻方向。

  1. 终端型。立足农产品的开发生产与加工、流通增值,在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的基础上,采取“直营直销”“中央厨房”“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众筹预售”等模式,构建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从初级产品到终端产品无缝对接的产业体系。以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为基础,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商贸物流等后续产业。以农产品加工业为骨干,向前延伸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原料基地,向后延伸发展流通、餐饮等服务业。以商贸物流业为引领,发展农产品订单式种养殖基地及配套的产后加工、生产服务。

  2. 体验型。立足农业多种功能的挖掘与拓展,通过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与休闲观光(垂钓)、农耕体验、文化传承、健康养老、节庆采摘、科普教育的跨界融合,发展农(渔)家乐、“开心农(渔)场”、田园综合体、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挖掘地方特色农产品、传统农耕文化,引入创意元素,发展参与式、体验式、娱乐式创意农业。依托优势景观资源和乡村文化底蕴,发展吃住游购一体化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3. 循环型。立足农业及农产品加工副产物、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采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循环农业。在农业各产业间,打造产业上下游有机关联、“资源—产品—农业废弃物—再生资源”完整的农业生物产业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推广先进农产品加工技术,对加工副产物进行梯次利用、“吃干榨净”,生产各类精深加工产品,提高农产品加工增值效益。推广应用环保技术,加大废弃物处理力度,实现加工企业的清洁化生产,发展绿色循环经济。

  4. 智慧型。立足科技进步和模式创新,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进行全面改造和整体提升,发展智慧大棚、创意农业、智慧工厂、智能物流、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农业生产、加工、营销全过程进行智能化控制,发展精准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制造。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快农产品电商发展,促进农产品出村上行。借助创意产业的发展理念,将现代科技和人文要素融入农业生产、加工及流通领域,发展定制式创意农业。

  (二)打造六类主导模式。

  1. 农业内部融合模式。以农业优势资源为依托,围绕农业关联产业发展,将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业的某些环节甚至整个环节联接在一起,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循环农业,在农业各产业间建立上下游有机关联、“资源—产品—农业废弃物—再生资源”完整的农业生物产业链,构建种植、畜牧、林业、渔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业之间的生态循环产业链条,形成功能互补、能量循环、高效生态的生产经营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循环利用水平,打造循环型业态,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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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产业链延伸模式。按照“农头工尾、粮头食尾”的发展思路,以农业为中心向前向后延伸,将育种、农药、肥料供应等与农业生产或农产品加工、销售与农产品生产紧密连接起来,组建农业产供销一条龙生产服务,在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的基础上,构建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从初级产品到终端消费无缝对接的产业体系,打造终端型业态,实现一产与二产、三产叠加,推动农业产加销紧密衔接,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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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功能拓展模式。充分发挥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优势,促进农业生产与休闲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传承、健康养老、节庆采摘、科普教育深度融合,使农业由单一生产功能向生产生活生态多重功能延伸和拓展,进一步提升农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培育休闲农业、旅游农业、创意农业等体验型农业新业态,提升农业价值创造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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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新技术渗透模式。广泛应用自动控制、移动互联、无线传感、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领域技术创新,通过优化农业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促进信息化与农业融合,打破农业与二三产业的边界和障碍,衍生带动涉农电子商务、农业互联网金融、智慧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打造智慧型业态,实现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电商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加快构建智慧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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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多业态复合模式。发挥资源、技术、资金等优势,以产业园区和骨干龙头企业为依托,促进涉农企业集群集聚发展,做强农业、做大加工业、做活农村服务业,实现农业“接二连三”、三次产业联动发展,打造集生产加工、科技研发、物流储藏、商务会展、信息咨询、金融服务、生态旅游、养生休闲等终端型、体验型、智慧型业态于一体化的复合型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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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产城融合模式。按照以产兴城、以城带产、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思路,以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为导向,积极引导一二三产业向重点乡镇、产业园区等集中,扶持发展“一县一业”“一乡一品”“一村一特色”,着力打造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加快培育一批现代农业型、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生态型等特色小城镇,推动农业“新六产”与城镇融合发展,驱动城镇更新和完善服务配套,形成产业、城镇和居民之间相互促进、和谐共生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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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促进农林牧渔高质量发展

  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农业“新六产”的基础,调整优化农业种养结构,强化物质装备和技术支撑,提升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生产水平。

  (一)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按照“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狠抓粮食生产,稳定冬小麦面积,扩大专用小麦面积,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亿亩左右,其中小麦面积稳定在5100万亩以上。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288万亩。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两区”划定。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推进耕地质量提升计划,深入开展高产创建、千亿斤粮食、“渤海粮仓”等增产工程,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建成千亿斤粮食产能省。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5982万亩,增加粮食产能70亿斤。

  (二)大力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坚持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积极培育农村主导产业,逐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主导产品和支柱产品。适应消费个性化、多样化和优质化的需求,充分发挥资源、市场、技术等方面的区域比较优势,大力培育“名优特新”经济作物,打造更多的优质优价农产品。围绕特色粮经作物、特色园艺产品、特色畜产品、特色水产品、特色林产品五大类,重点建设和完善生产、加工及仓储物流基地和科技、品牌、质量控制、诚信保障体系,构建产业链条相对完整,市场主体利益共享,抗风险能力强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到2022年,创建省级以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50个左右。

  (三)培强现代林牧渔业。按照造管并举、量质并重的思路,大力发展现代林业经济,改造提升木材培育、木材加工等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木本中药材、森林食品、林业碳汇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木本粮油、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等富民产业,着力发展森林康养、种苗花卉产业,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林业产业集群和示范园区。加强林木种质资源建设,支持建立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山东设施分库。到2022年,建成特色经济林基地500万亩以上,产品优质率达到85%以上;林下经济规模发展到800万亩左右,全省森林公园总数达到270处左右。围绕建设生态高效畜牧业,巩固家禽和生猪产业优势,加快草食畜牧业发展,提升奶业现代化水平,积极发展特色畜牧业,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启动驴业复兴工程和蜂业提升工程,加快地方特色畜禽品种保护和开发利用,增加优质畜产品有效供给。稳步推进畜牧养殖场标准化建设,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80%以上。到2022年,建成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400个、省级1900个;创建“粮改饲”试点县50个、省级以上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50个以上。推进“海上粮仓”建设,启动实施山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综合试点,重点打造游钓型、投礁型、底播型、装备型、田园型海洋牧场,构建海参、藻类、贝类、虾类四个产值千亿元产业链。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有序修复渔业生态链。支持建设黄海冷水团深远海智能化生态牧场,打造全国海洋冷水鱼类规模化绿色养殖示范基地。加快渔港经济区建设,发展海洋食品加工产业,培育壮大水产冷链物流,开展精品休闲渔业项目。实施养殖项目进园区计划,在全省打造1—3个现代渔业园区升级版。在印尼、斯里兰卡、乌拉圭等国家和地区建设5处集产供销和后勤补给为一体的海外综合渔业基地。到2022年,建设60个省级以上海洋生态牧场综合体。

  (四)强化农业设施装备支撑。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提升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发展节水农业、旱作农业,加快推广水肥一体化,加大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力度。到2022年,基本完成35处大型灌区和一批重点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任务,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6,有效灌溉面积达到8000万亩。围绕推进“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优先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大力发展智能化、高端农机装备,推进粮食机械化干燥,示范推广棉花机采、花生机播机收等关键环节技术,推动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推广林牧渔生产、病虫害防治、节水灌溉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到2022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8%,建成“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县50个以上。推动农业科技创新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发展农业生物制造、农业智能生产、智能农机装备、设施农业等关键技术和产品,加快成果推广和转化应用,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推进种业自主创新,着力构建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重点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种子企业,建设种业强省。到2022年,重点培育85家以上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设30个以上小麦、玉米、棉花、花生、蔬菜、果茶等商业化育种(苗)中心,全省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2%以上,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55%以上。

  五、加快延伸农业产业链条

  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促进生产、加工、销售环节有机融合,推动农业“接二连三”,加快实现农业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提升产业链的竞争力。

  (一)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扩大实施区域和品种范围,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推进储藏、保鲜、烘干、分类分级、包装和运销等初加工设施改造升级,鼓励生产粮食、蔬菜、果品、水产品等深加工产品,推进果蔬残次品、畜禽皮毛骨血、粮油加工皮糠、饼粕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在粮油、果菜、畜牧、水产等行业各培育10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产品及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典型。积极开展农产品加工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前伸后延,建设一批专业性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加工基地,放大产业集聚效应。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组建大型加工企业集团,加快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合作社,支持农民创办小微企业,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加工。到2022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力争达到1.4万家,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5%,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林牧渔总产值之比达到3.8∶1。

  (二)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在农产品重点产区和销区,建设一批国家级、区域性产地批发市场和田头市场。加大对现有批发市场的改造提升力度,建设具有集中交易、统一配送、检验检测等功能的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加强粮食储备、物流设施、农产品冷链系统、大型配送中心等设施建设,在农产品优势产区、流通重要节点城市和城市消费终端,率先完善冷链物流体系,着力打造一批区域性先进冷链物流中心。大力发展适应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的冷链物流快递,重点推进产地预冷、冷藏保鲜、温控运输等智能型冷链物流快递基础设施建设。在农产品主产区建设一批农产品物流园,重点发展冷链物流快递,形成大宗农产品仓储分拨网络。深入实施“新农村现代网络工程”“智慧便利店进社区工程”“品牌农产品进超市工程”“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启动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工程,推进县级以下邮快合作试点。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城市社区或郊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加快智能包裹柜、智能快递柜、鲜活农产品配送站向配送终端布放。积极发展便民菜店、社区直通车等多元零售业态,推广农超、农企、农旅等多样化产销对接模式,鼓励发展产销一体化经营。到2022年,新增粮食物流和仓储能力500万吨以上,农村物流节点覆盖率稳定在100%。

  (三)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深入实施质量兴农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食安山东”建设,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健全农业标准体系,推行绿色生产,组织开展畜禽规模化养殖、水产健康养殖、食用林产品种植、园艺作物等标准化试点或示范创建,建设各类标准化生产基地,推动实现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积极制定农产品质量国家标准,提升山东农产品质量品牌优势,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齐鲁样板。完善市场准入和可追溯制度,建立产销一体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大力推广农资连锁经营、农技农资结合、协会服务、企业直销、龙头企业带动等农业投入品监管服务模式,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到2022年,所有涉农县(市、区)创建成为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标准化建设基本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要。

  (四)实施品牌高端化战略。加强农业品牌认证、监管、保护等各环节的规范与管理,运营好山东品牌农产品电商平台,加快构建“企业主体、政府引导、专家指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机制,打造“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放大寿光蔬菜、金乡大蒜、章丘大葱、沾化冬枣、栖霞苹果、莱阳黄梨、青州银瓜、乐陵小枣、潍县萝卜、平阴玫瑰、菏泽牡丹、日照绿茶、德州扒鸡等品牌效应,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以打造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为重点,加大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运用和保护,保护、传承、发展“老字号”品牌,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支持企业对接国际标准开展国际认证和商标国际注册,着力培育打造一批国际自主品牌。到2022年,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70个、企业产品品牌600个;“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占种植业食用产品产地面积比例达到60%以上,认证并有效使用标志的“三品一标”数量达7500个以上。

  (五)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的农业资源精准深度对接,扩大投资贸易合作,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发挥青岛、烟台等市海上合作战略支点作用,拓展与日韩东盟农业产业合作的空间。支持德州、聊城等市承接京津农业产业转移与技术合作,打造京津冀农业产业协同发展区。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到省外和国外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建设生产基地、研发基地和营销网络,建设综合性远洋渔业基地,支持有实力的企业优先建设一批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产业园区,在全球范围内布局产业链条。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提升蔬菜、果品、畜产品、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出口份额。

  六、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坚持以农为本、多方融合、相互促进,以产业升级、功能拓展为重点,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产业功能互补和深度融合,拓展挖掘农业的科技教育、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促进农业立体化、复合式全产业链发展,实现由“经济型”农业向“经济+社会+生态”复合型农业转变。

  (一)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树立全域旅游理念,构建沿京沪高铁、沂蒙山系、运河、滨海“四纵”以及沿济青高速公路南线、济青高铁、齐长城、黄河“四横”的八大乡村旅游连绵带,加快发展大城市近郊乡村旅游圈,形成多业态集聚的乡村旅游集群片区。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渔夫垂钓、森林生态旅游、康养基地、乡村民宿、旅游小镇,重点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特色村、精品旅游小镇、精品民宿、精品乡村旅游酒店等高端乡村旅游产品,培育一批陶瓷琉璃村、木版年画村、刺绣剪纸村、传统民俗表演村、手工艺制作村等“非遗村落”,打造一批画家村、美食村、影视村、艺术村、健身休闲村,提升乡村旅游品牌与品质吸引力。完善提升设施服务水平,在主要交通节点建设一批旅游集散中心,推动重点旅游城市开通城区通往主要乡村旅游点的“旅游直通车”;完善乡村旅游咨询、集散体系、邮政及快递服务设施和停车场建设,每个县至少建成一处游客综合服务中心,规模较大的乡村旅游点要有咨询中心。成方连片地区乡村旅游厕所要达到国家AA级标准。推进智慧乡村旅游工程,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镇、村、点实现移动数据网络、电子讲解等功能全覆盖。到2022年,乡村旅游消费达到5300亿元,在全省打造120个相对集中、业态丰富、功能完善的乡村旅游集群片区,重点打造70个国家级精品园区、30个精品旅游小镇、30个精品乡村旅游酒店、120家“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

  (二)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引导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资配送企业、龙头物流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带动更多中小微农村电商主体发展。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电商企业帮带等方式,加强农村电商培训,积极引导返乡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退伍军人等参与农村电子商务,着力培养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加快培育一批农产品电商平台企业和农村电商服务企业,支持电商、物流、商贸、供销、金融、邮政、快递等企业参与农村电子商务,提供配套支撑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一体化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农产品电商平台与农业产业化基地、大型超市、大型餐饮企业对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对接电商平台,加强与天猫、淘宝网、京东商城、苏宁、1号店等大型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开设地方特色馆,支持平台开展山东绿色食品推介活动,开展“鲁货天下行”网络促销。推进供销社基层网点、村邮站、乡村农家店、“万村千乡”商贸网店等改造为农村电商服务点,加快与快递企业、农村物流网络共享衔接,畅通工业品、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旅游纪念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深化农村电商示范县创建,培育发展一批电子商务特色小镇和“电商村”,支持潍坊、临沂、日照、菏泽等市打造“中国农产品电商之都”。到2022年,农村网商企业达到20万家以上,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660亿元。

  (三)积极发展“智慧农业”。开展省级农业信息化县(市)试点,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在大宗农产品产区、大中城市郊区和特色农产品种养区,适度扩大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范围,围绕设施农业、现代种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使用好农业物联网云服务平台、农业大数据管理平台。实施精准农业科技示范工程,推广智能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农机定位耕种等精准化作业。搭建“智慧农机云平台”,实现农机智能调度和管理。推进现代精深加工数字化,运用互联网技术改造提升农产品加工设施装备。加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信息化建设,支持一批家庭农(林)场、农业合作组织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管理,实现工厂化流程式运营。完善云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推广“互联网+农业科技综合服务”模式。实施山东省农业互联互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加强全省农业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形成全省智慧农业信息资源“一张图”服务,打造全省“智慧农业大脑”。支持济宁建设全国最大的“云农场”网上农资商城,支持泰安建设泰山神农智谷大数据产业园区。到2022年,在粮油、果蔬、畜禽、林产品、水产等优势领域,打造一批规模化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

  (四)着力发展创意和康养农业。支持相关的文化创意及设计企业向农业、农村拓展业务,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推广“消费者需求+商家响应”预售定制模式,大力发展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更好满足消费者体验需求。积极探索农业会展、田园养生保健等新型业态,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众筹合作等多种形式的互助共享经济。将养老元素融入农业生态和休闲观光等产业,发展农业健康知识传播机构,培育农业健康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面向国际国内市场,整合当地优势医疗资源、农业养生保健资源、生态旅游资源,发展农业健康养生、体育和医疗健康旅游。整合“好客山东”“仙境海岸”“东方圣地”“平安泰山”等品牌资源,对接黄金海岸养老健康文化旅游服务产业集聚带,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基地,打造健康养生养老社区和大型养生养老综合体,助力“孝润齐鲁·安养山东”品牌建设。

  七、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

  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壮大农业“新六产”发展的生力军。

  (一)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坚持做大做强、引育并重,在现代种业、农产品加工、物流仓储、电子商务、农机制造、化肥农药等领域,着力培植一批骨干龙头企业,促进规模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发展产业联盟,通过兼并、收购、联合、参股等多种形式,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增强发展实力。推进龙头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加快上市融资。鼓励龙头企业通过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加强产业链建设、价值链提升和供应链管理,提高融合发展带动能力。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合同、融资担保等方式,带动其他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支持种子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化种子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研发,走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的路子。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获得省级以上认证的研发中心(实验室)进行奖励,加快培育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到2022年,新增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大型龙头企业10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达到3000家,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6000家,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万家,其中省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000家以上。

  (二)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种类型的合作社,鼓励农业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供销社、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农业科技人员、返乡农民工等多元主体领办合作社。鼓励同业合作社或产业密切关联的合作社在自愿前提下,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建立跨区域、跨行业联合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发展,促进合作社间分工与合作。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提升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独立或联合其他生产经营组织,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功能。逐级建立政府优先扶持目录,探索建立合作社退出机制,清理和淘汰“空壳社”和“挂牌社”,推进合作社规范有序发展。深入开展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程,争创一批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打造一批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到202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0万家以上,入社农户达到650万户以上;其中,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4000家左右。

  (三)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鼓励引导大学毕业生、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返乡投资创办家庭农场,引导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支持引导家庭农场进行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态化生产,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推行家庭农场年报制度,健全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和监测制度。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省、市、县三级联创,树立典型样板。支持家庭农场将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物流配送、粮食烘干等服务需求,通过全托管或订单托管等方式交由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提高生产、储藏、销售各环节专业化、集约化水平。鼓励支持家庭农场联合经营,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具备条件的向公司制企业发展。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生产规模等方式,成为种养大户。到2022年,全省家庭农场达到8万家,省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000家;培育发展专业大户7万户。

  (四)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稳定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等公益性服务机构,支持国有商贸、供销、邮政、交通运输、烟草、粮油、金融等部门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点和职能,推动农业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制订公益性服务指导目录和服务标准,推广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支持农业行业协会开展农业综合服务,推动龙头企业、合作社、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农产品行业协会。大力培育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政策法律咨询等涉农中介服务组织。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支持社会资本设立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县为单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县域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实现“平原丘陵3公里、山区6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全覆盖。到2022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25万家以上。

  (五)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龙头企业发挥产业组织优势,以“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家庭农场”等形式,联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基地农户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引导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产品对接、要素联结和服务衔接,实现节本增效。鼓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探索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引导各成员协商制定联合体章程,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提高运行管理效率和产业发展质量。引导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团体等,组建多种形式的产业联盟,在创意策划、市场开拓、标准制定、技术研发等方面实现资源互补,打造农业产业化联合舰队。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创建工作,到2022年,创建1000家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八、加强平台载体建设

  将农业“新六产”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片区集中,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打造农业“新六产”发展新载体,实现产城互动融合发展。

  (一)加强各类园区建设。坚持用园区化的理念发展现代农业,推动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园区“三园同建”,融合发展关联产业,打造现代农业综合发展平台。加强产业园区建设,结合资源禀赋和主导产业发展优势,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建设各类产业园区。支持产业园区实施符合当地条件、适应市场需求的农业“新六产”发展项目。启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市县级产业园建设工作,提升园区建设质量和承载力,形成国家、省、市、县级梯次推进的园区发展格局。加强科技园区建设,完善四级园区体系,实现全省涉农县(市、区)农业科技园区全覆盖。依托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云平台整合优势农业科技资源,强化线下的农技推广培训和线上的农技实时服务,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园区建设,鼓励创新创业政策集聚,构建全方位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工作体系和服务体系,激励更多返乡下乡人员开展创业创新。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推动政策落地,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扶贫车间”“创业工坊”等农村新型创业载体建设,引进和培育更多的创业创新主体,培强做大“创客”经济。推动诸城、新泰、安丘、沂水等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打造一批区域辐射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样板。到2022年,创建国家和省级示范园30个左右。

  (二)加强特色小镇建设。突出“开放、共享、创新”主题和“集聚、特色、精品”要求,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强、生态环境美、农耕文化浓、农旅融合紧的特色小镇,打造农业“新六产”发展高地。充分做好“特色”文章,高度聚焦主业,不搞双主业,围绕单一产业进行精准招商,推动全产业链发展,注重引入行业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人物、核心技术企业,确保在微笑曲线两端形成优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支持特色小镇建设,加强特色小镇规划设计、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力争打造一批示范效应强的特色小镇。积极探索政府、银行或投资公司等多方参股建立特色小镇发展基金,着重对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等重点产业进行扶持,采用PPP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按照“经营村庄”的理念,扶持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品质提升。到2022年,全省形成千亿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集群10个、百亿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集群100个。

  (三)大力发展田园综合体。坚持以农为本、共同发展、市场主导、循序渐进的原则,推广沂南县“朱家林”模式,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强、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基础好的地方,成方连片建设田园综合体。加强田园综合体区域内“田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游客集散、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条件。立足资源禀赋、区位环境、历史文化、产业集聚等比较优势,围绕田园资源和农业特色,发展乡村旅游、农耕文化、健康养老等体验式业态,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推动土地规模化利用和“新六产”发展,着力打造农业产业集群。强化品牌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推进农村电商、快递物流服务业发展,构建支撑田园综合体发展的产业体系。在发展生产、壮大产业的同时,积极探索农民多元化聚居模式,既保持田园特色,又实现现代居住功能,为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最佳空间。优化田园景观资源配置,深度挖掘农业生态价值,保护好青山绿水,留住乡愁,实现生态可持续,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九、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以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为核心,构建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吸引农民全程参与农业“新六产”发展,形成风险共担、互惠共赢的利益共同体。

  (一)规范“六金一利”共享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基地农户签订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形成稳定购销关系,让农民有“订金”。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提倡农民通过集体统一流转土地经营权,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合理确定流转年限,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及支付方式,使农民有“租金”。引导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签订返聘务工合同,确保土地流转后成为产业工人,获得稳定收入,使农民有“薪金”。引导龙头企业对自营示范基地分区划片,承包给农户管理,合理确定承包农户报酬,使农民有“酬金”。支持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建立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根据农户提供的产品数量、质量等级等进行利润返还或二次结算,使农民超产分成有“奖金”。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使农民有风险防范“基金”。支持农户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保底收入+股份分红”等方式的收益分配机制,让农民参股经营有“红利”。

  (二)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鼓励从事农业“新六产”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完善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试点实行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将联农带农富农成效作为基本条件,推行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与利益联结机制相挂钩。鼓励工商资本到贫困地区发展特色种养业,通过捐赠、入股、结对帮扶等方式,助力脱贫攻坚,按照国家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落实企业用于扶贫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

  (三)加强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探索将专业信用服务有机嵌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积极开展小微经营主体信用评级(分)试点,加快推进农村地方征信数据库建设,积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与创建。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提高农业经营者契约意识,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租赁农地行为,建立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分级备案制度。按照流入方缴纳为主、政府适当补助原则,以县级政府为主,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探索与农业保险、融资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十、强化保障支撑

  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引导社会资源,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保障农业“新六产”健康有序发展。

  (一)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久不变政策,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转化应用,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到2022年,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化率达到5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试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或以入股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多渠道开辟农民增收致富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到2022年,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严格落实中央财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农业“新六产”项目倾斜。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等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新六产”项目。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业“新六产”的投入,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依法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业“新六产”领域,相关扶持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项目同等对待。落实涉农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附征税费等优惠,支持农业“新六产”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三)优化农村金融服务。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建设,优化乡镇农村网点功能,用好山东省企业融资服务网络系统,将更多资源配置到农业“新六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与建设主体单独或打捆对接,推动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为项目建设主体提供中长期低息贷款,破解特色小镇建设初期启动资金紧缺的问题。积极引导邮政储蓄银行继续扩大涉农服务覆盖面,鼓励引导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加强对农业“新六产”项目的支持,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机构扩大“三农”领域资金投放。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为广大农民提供最直接的金融服务。支持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向市、县延伸,尽快建立全省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体系。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新六产”优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融资,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行用于农业“新六产”的专项企业债券;探索以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形式发行用于农业“新六产”的专项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产业融合领域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开展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四)加强产业用地供应。各地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农业“新六产”项目用地计划指标。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新六产”项目。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业“新六产”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规范农用地管理,合理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范围和规模,支持农业“新六产”发展。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进一步整合盘活村庄闲散用地,增加建设用地供应,优先保障特色小镇建设。

  (五)强化科技人才支撑。积极争取国家级涉农科研机构在山东布局分支机构,加快潍坊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建设,与中科院共建黄河三角洲现代农业技术创新中心。加强全省农业高校、科研院所、农产品加工大企业研发中心等各类农业科技资源整合和集成,依托省级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大中型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园区等建设200个左右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山东)建设。深入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计划、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农业科技特派员队伍,为农村基层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提供服务。加强农科驿站建设,打造农业科技特派员沉下去、留得住、效果好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载体。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设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山东分中心和国家农业技术交易中心山东分中心,开展先进实用技术培训与应用推广。加大农村劳动力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启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乡村振兴巾帼女带头人培训等项目,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到2022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0万人,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300万人左右。

  (六)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树立一盘棋思想,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实现统一组织、统一指导、统一协调和统一领导,推进规划实施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由省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推进机制,负责协调解决全省农业“新六产”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提高对农业“新六产”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理顺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尽快把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立足职能职责,制订推进落实方案,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切实推进农业“新六产”健康发展。省统计局要建立农业“新六产”监测指标体系,制定考核评价制度,督导各市落实情况。各市政府要加大对农业“新六产”发展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分析和评估,及时总结新经验,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措施,并根据要求每年将发展形势和工作进展情况报省级主管部门。

原标题:产业化经营!山东这样发展农业“新六产”




编辑: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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