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 从山东省工信厅获悉,山东将选择省内具有较高国内影响力和一定国际知名度的企业家担任青年企业家导师,依托导师所在企业建立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每年认定5个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到2022年,全省建成20个培育中心,每年选拔100名优秀青年企业家进入中心培养锻炼。 根据山东省工信厅联合省财政厅、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出台的《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培育中心需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排头兵地位,具有一定的国际、国内影响力,具备发展质量高、规模大、效益好、贡献多、创新强的特点,侧重于从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企业。 据了解,“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导师”由“山东省杰出企业家”担任,所在企业作为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依托企业,不再经过选定程序。其余导师,从“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山东省优秀企业家”中遴选。根据《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山东将定期评选“山东省杰出企业家”1-3名,“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20名,“山东省优秀企业家”50名。 学员企业侧重于从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企业中选定,拥有核心技术,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在省内具有一定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细分市场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龙头企业优先。其中,青年创业者企业需年销售收入过5000万元,二代接班人所在企业年销售收入过亿元,并与培育中心依托企业具备同行业、配套或产业链等关联关系,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等事故及其他违法失信行为。 对选定的学员,采取在培育中心依托企业任职的形式进行培育,可以担任高层副职、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助理或其他职务。依托企业安排学员在企业车间工作不低于1个月,各管理部门充分轮岗不低于2个月,帮助学员深入学习了解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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