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段海涛
上周,银保监会专门发布《关于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保健品”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企业以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名义,承诺高回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等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不单单是银保监会,近期,各地银保监局也纷纷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代理退保”骗局、保单贷款“高收益”骗局、“开门红”违规等风险点。岁末年初,消费者在手握年终奖准备消费时,不妨多留意下这些保险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代理退保”骗局多 12月初,河南银保监局发布消费风险提示称,在近期的日常监管中发现,辖内部分社会人员以“代理退保”名义牟利,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醒消费者谨慎办理退保业务。 据了解,部分社会人员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社交平台或网购平台等发布信息,自称可以代理各种保险的退保业务,能够帮助消费者全额退还保费,骗取消费者信任后即要求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和保险资料,收取押金和手续费,以消费者名义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甚至诱导消费者伪造投诉证据材料。 河南银保监局提醒,在此类“代理退保”行为中,为牟取私利极力怂恿消费者退保,却避而不谈退保可能导致的后果和风险,可能导致消费者退保后面临损失保费、丧失保险保障、再投保困难等问题;代理人员以办理退保为由收集消费者姓名、单位、手机号码、联系地址和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银行卡等敏感信息资料,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存在严重隐患。 更严重的是,代理人员以代为办理业务为名,切断消费者与监管部门与保险公司的沟通途径,趁机侵吞保费或骗取消费者支付高额费用;部分代理人员与黑恶势力勾结,以扣留银行卡、身份证件等手段对消费者加以控制,消费者提出解除委托或不愿支付费用时即遭到恐吓、威胁。 更有甚者,部分代理人员为达到退保目的,诱导消费者伪造通话录音、收入证明等证据材料,甚至串通保险代理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消费者可能因此参与非法行为,甚至构成欺诈。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代理退保”骗局已经不是特例,四川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也分别在11月和10月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以协助“全额退保”为由,诱导投保人签署代理服务协议或欠款协议,进而骗取客户支付高额费用的行为。
“保单贷款”猫腻多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不法人员诱导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贷款或办理退保、同时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违规现象也需要警惕。 北京银保监局11月中旬即发布风险提示,有不法人员以高收益为诱饵,欺骗保险消费者通过保单贷款或退保获取资金,用于购买非保险理财产品,甚至涉嫌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 监管部门提醒,保单贷款需要付息,贷款期限有限,通常要在6个月内归还。部分保险消费者片面追求高收益,购买非法理财产品,后理财公司“爆雷”“跑路”,损失难以追回。若投保人通过保单贷款购买理财产品,到期不能归还,不但要支付罚息,甚至会因利息总和超过保单剩余现金价值而被保险公司终止保险合同,进而失去保险保障功能。 岁末年初,保险公司为冲击新年业绩都会开展“开门红”活动。“开门红”是现有保险行业特有的一个销售节点,在此期间产品的宣传推广以及销售推动力度相对较大。不过,保险销售人员在面临业绩与奖金双重压力时,容易滋生销售误导行为。天津银保监局就专门为此发布了消费风险提示。 据了解,为冲业绩,有的保险销售人员利用活动炒作概念,以“即将停售”“限时限量”等概念向消费者推销产品;不实宣传,利用模糊表述的方法,通过所谓“定期产品”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的行为,也都容易发生。 针对社会上五花八门的保险消费陷阱,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办理相关业务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不盲目跟风冲动消费;如对保单有相关疑问或服务需求,可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官网、拨打客服热线、亲访客服中心等方式寻求解决。
(编辑:李师全 陈德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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