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刘勇)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限额以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乡村(含纳入街办管理的集体土地区域)限额以上建筑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农民自建2层及以下住宅,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益事业建筑工程不受规模限定),必须严格履行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及备案等法定建设程序,并依法依规纳入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要求从落实监督管理责任、依法按程序实施建设、加强重点环节管控、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等四个方面,全面加强乡村限额以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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