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山东启动实施“亩产效益”评价改革 资源要素优先供给高产出企业
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自12月10日起,山东将在全省启动“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年内完成18个县(市、区)和产业园区的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全部县(市、区)工作。 根据省政府相关指导意见,山东将以县(市、区)为主体,建立企业综合评价体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除外)评价以单位用地税收、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5项指标为主;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以单位用地税收为主要指标。 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在社会贡献、技术创新、行业排名、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增设指标,并可设立加分或扣分项。 依据综合评价得分,原则上将企业分为A类(优先发展类)、B类(支持发展类)、C类(提升发展类)、D类(限制发展类)四类。原则上,A类企业比例不超过20%,D类企业比例不低于5%。 据介绍,山东将通过实施用电、用水、用气等资源要素差别化价格政策,倒逼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对单位资源要素产出高的企业给予重点用地保障,对产出低的限制供地。实施差别化的用能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供给政策,对单位资源要素产出高的企业优先供给,对产出低的给予削减。对不同类别企业实施差异化的错峰生产、有序用电、淘汰落后产能等措施。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担保方式创新、还款方式创新、贷款利率优惠等方面与评价结果挂钩,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 此外,在深入推行“零增地”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基础上,加快实施更大范围的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推行“标准地”制度,在完成区域评估评价的基础上,提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亩均税收等具体指标,纳入土地出让条件。 山东省工信厅副厅长王新生此前表示,开展“亩产效益”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配套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可以有效地将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结合起来,形成更加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让各类资源要素得到更加高效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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