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财经 - 国家税务总局分别设立沈阳、上海、西安特派办
国家税务总局分别设立沈阳、上海、西安特派办
加入时间:2019-12-6 16:31:3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记者申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的部署要求,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有关规定,根据中央编办批复,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分别设立了驻沈阳、上海和西安特派员办事处。

  据介绍,上述特派办主要承担对工作范围内税务机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的督查、税收执法合规性检查、财务内审、跨区域涉税大案要案稽查等任务。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组建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办,开展跨区域税务稽查和内审工作,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契合税收工作需要。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广州和重庆三个特派办挂牌运行以来,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内外部门合作,聚焦“假企业”虚开发票和“假出口”骗取退税,持续开展集中精准强力打击,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位负责人说,此次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驻沈阳、上海和西安特派办,将与北京、广州和重庆特派办一起,形成更为优化协同高效的跨区域税务稽查和内审组织体系,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健全税务监管体系,继而推动减税降费等惠民利企政策落地生根,增强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办税缴费便利的获得感,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税务部门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luyi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这些地区间铁路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回家更快了!
·> 世界首个!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
·> 91家公司排队备案境外上市 港交所和纳斯达克成热门选择
·> 1月16日A股收盘:大金融股异动,带动指数飘红!
·> MLF超额续作,一季度降准降息仍有可能
·> 深股通新增2只宽基ETF,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优质企业
·> 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这些板块有望受益
·> 沪深交易所发出38份纪律处分,释放“严监管”信号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