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放排污许可证7934张 实际公开数据的企业仅3972家,占应公开总数的50.32%
导报讯(记者 王伟)推行排污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可以明晰各方责任,推动企业从被动治理转向主动防范。近日,济南市绿行齐鲁环保公益服务中心(下称“绿行齐鲁”)发布《山东省排污许可分析报告》,公布了对山东省2019年10月排污许可证的发放、自行监测数据公开及执行报告信息公开情况。报告显示,截至10月底,山东省排污许可已发证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公开情况一般,实际公开自行监测且有数据的企业仅3972家,占应当公开总数量的50.32%,有1.99%的企业未公开任何自行监测信息,13.25%的企业虽然公开了相关信息但是没有具体数据。 结合山东省各市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来看,淄博市未公开自行监测企业占比最高,达15.02%;泰安市次之,占6.65%;青岛、潍坊、东营、枣庄、日照、威海6市表现较好,无未公开自行监测企业,其中潍坊市已发证企业最多,表现最为突出。 对比各地已发证企业未公开自行监测情况,滨州、东营、枣庄等市虽然未公开自行监测企业占比低,公开自行监测但无数据企业占比却很高,证后监管工作仍有待提高。 截至10月底,山东省排污许可已发证企业中有大量企业的执行报告应发未发。在应有年报(2018年年报)的2710家企业中,有1036家未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年度执行报告(占比38.23%),聊城市、潍坊市无年报企业最多,钢压延加工、水泥制造行业占比最高。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山东省共发放了7934张排污许可证,当前有效的有7893张,发放数量位于前两名的是潍坊市和聊城市。 10月份山东省排污许可证总发放量占比最高的行业是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业、钢压延加工业和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业,符合山东省的核发工作目标。10月份山东省新增发放排污许可证492张,其中青岛133家、济南109家、济宁97家,表现较为突出。 绿行齐鲁建议,各排污企业要提高排污许可的积极性,纳入排污许可证发证范围但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要密切关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的有关公告,在其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申请;企业要提高对信息公开的重视,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及时公开自己的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报告等内容。各地级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督促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尽快办理。 绿行齐鲁针对近期发现的多个企业无排污许可证副本问题,已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寄出建议函,建议补充完善该信息。省生态环境厅回复,该现象是由于系统维护等原因,已联系生态环境部完成维护升级,现问题已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