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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网 - 导报原创 - 山东自贸区三大片区12月1日起试点“证照分离” 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就能开展经营
山东自贸区三大片区12月1日起试点“证照分离” 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就能开展经营
加入时间:2019-12-3 9:21:10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山东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决定自12月1日起,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青岛、烟台片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根据《实施方案》,将实施两级清单管理,包括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和省级层面设定的12项。两个清单之外,不得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同时,对省级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汇总相关意见,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实施方案》提出,企业登记机关在登记注册中统一标识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严格规范登记经营范围,明确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
    直接取消审批和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任何部门不得变相许可,政府采购不得将许可证件作为必要条件或评分事项。备案事项原则上要纳入“多证合一”管理,与企业登记信息一并采集,当场办结。
    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审批机关须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许可条件、监管规则和承担的法律后果,对企业作出承诺且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地方承接后可更加便捷高效办理的,应依法依规将审批权限下放或委托给济南、青岛、烟台自贸试验片区有关主管部门。有总量控制要求的事项,相关部门需半年公布一次总量控制条件和存量情况。
    《实施方案》强调,各级各部门在实施中,不得降低标准,严禁搞变通。
  此外,将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畅通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渠道,实现部门间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监管信息的归集共享。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无事不扰”。
    另据悉,证监会近日也公布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并同步发布了涉及证券公司设立、变更重大事项审批等的1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清单,自12月1日起实行。



编辑:fu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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