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证券 - 跟投机制发挥制衡效用 7券商科创板跟投浮亏2429万
跟投机制发挥制衡效用 7券商科创板跟投浮亏2429万
加入时间:2019-11-29 9:4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为科创板的一项制度创新,“保荐+跟投”模式打破了券商以往“只荐不保”的业务格局。而随着几只科创板股票的破发,部分券商跟投已出现浮亏。截至11月28日收盘,有7家券商的科创板跟投浮亏总计2429万元。

  对此,一家大型券商的另类投资子公司负责人表示,对试点注册制的科创板而言,破发是市场化定价机制下各方博弈的正常结果,由此,跟投机构的浮亏也是未来市场运行中的常态。只有经历过账面的盈亏起伏,跟投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才能真正显现,并倒逼保荐机构更多地从投资者角度去优选标的、推动价格形成,提升保荐质量。

  7券商科创板跟投浮亏2429万元

  目前,科创板上市公司阵营已扩至56家。以11月28日的收盘价计算,这些科创板股票为保荐券商合计带来的跟投浮盈逾16亿元。

  但就具体个股来看,56只科创板股票还是难免分化,其中有11只股票的最新价格较发行价仍有100%以上的涨幅,但也有7只股票破发,其对应的跟投券商合计浮亏2429万元。这7家券商是中信建投(22.280, -0.07,-0.31%)、瑞银证券、海通证券(13.710, -0.01, -0.07%)、英大证券、中金公司、中信证券(21.460, -0.05, -0.23%)招商证券(16.430, 0.09,0.55%),单家券商的跟投浮亏额在60万元至700余万元之间。

  作为一项创新,科创板设置了“保荐+跟投”制度,明确保荐机构的跟投比例为上市公司新股发行规模的2%到5%,锁定期两年。对保荐机构来说,如果上市公司的发行定价偏高,在跟投后遭遇破发,就有可能承担一定的亏损风险,甚至成为业绩增速的重要变量。以天津的1家科创板公司为例,发行价为66.68元,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近90万股,如以11月28日收盘价58.80元计算,则跟投持仓已浮亏700余万元。

  “跟投机制”正在发挥作用

  虽然目前券商跟投的浮亏额相比浮盈来说并不算大,但对单家券商的另类投资公司来说,已经产生了一定制衡效用。

  前述券商另类投资子公司负责人表示,市场的短期起伏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跟投机构的阶段性财务表现。通过资本约束方式,可抵消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之间的利益捆绑,推动券商提高自身的资金实力、研究能力、合规风控能力,这是对过去“只荐不保”的一种纠正。

  “券商跟投子公司手里的股份要锁定长达两年时间,所以相关上市公司的业绩表现尤为重要。”某头部券商的投行业务人士表示,在科创板的实践中,整体来看已实现了监管制定跟投制度的初衷。即保荐机构在挑选项目以及推动价格形成时,肯定会从投资者角度考虑选择更优质的上市公司,并尽量以更合理的价格发行。

  “没有最好的制度,只有最适合的制度。”有业内人士指出,跟投制度的制衡不仅来自于资金方面真金白银的得失,也来自于市场各方对券商声誉的评价。而待全社会形成了券商声誉评价体系,或许跟投制度又将被赋予新的历史使命。

  制度创新环环相扣

  跟投机制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有业内人士提出,科创板的“保荐+跟投”是适合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安排,应长期坚持。为确保保荐机构独立履行好保荐职责,科创板在制度设计中已经从业务隔离、信息隔离、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市场没必要过度担心“保荐+跟投”的利益冲突问题。

 事实上,科创板引入的跟投制度并非是孤立存在的,而是成系统的整体方案的组成部分。在这个整体方案中,每项制度创新都环环相扣。

  长期以来,A股市场作为以散户为主的市场,体现出“交易型”、“短期型”和“资金推动型”的特点。机构投资者未能在挑选企业和定价上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而投行此前只负责做“通道”赚取手续费。在这种情况下,监管机构被迫担负起挑选企业、指导定价和控制节奏的责任,市场主体的作用始终没有充分发挥。

  试点注册制后,新股不再是稀缺资源,新股溢价正在逐渐消失。在此基础上,强制券商跟投将改变投行原有的“通道”模式,可提升投行竞争力。

  前述业内人士表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核心是建立与市场主体“责权利”相匹配的机制。“保荐+跟投”机制通过真金白银的投入将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质量和经营状况绑定在一起,成为减少IPO市场行政担责的抓手,有助于使投行成为资本市场的主角,让市场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编辑:luyi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这些地区间铁路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回家更快了!
·> 世界首个!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
·> 91家公司排队备案境外上市 港交所和纳斯达克成热门选择
·> 1月16日A股收盘:大金融股异动,带动指数飘红!
·> MLF超额续作,一季度降准降息仍有可能
·> 深股通新增2只宽基ETF,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优质企业
·> 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这些板块有望受益
·> 沪深交易所发出38份纪律处分,释放“严监管”信号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