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记者 韩祖亦 济南报道
13日晚间,山东华鹏(603021)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于当日与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舜和资本”)签署了《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拟协议转让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9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42%。目标股份转让价格为2.18亿元,折合每股价格为8.08元。 同时,张德华还签署了《关于放弃表决权事宜的承诺函》,约定《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将放弃其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6398.96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的股份表决权。 而张德华放弃上述表决权份额后,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降为5.27%,与其一致行动人张刚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为6.62%。 这也就是说,此次交易完成后,舜和资本将成为山东华鹏的控股股东。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今年9月6日,山东华鹏曾公告称,2019年8月8日至9月6日期间,舜和资本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山东华鹏流通股1599.74万股,占山东华鹏总股本的4.999988%。 资料显示,舜和资本成立于2016年8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巍,由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而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山东省发改委持股40%,山东省国资委持股30%,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另外30%股份。 围绕实控人变更事项,在山东华鹏公告披露的数小时后,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便“火速”下发问询函。 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要求山东华鹏向相关方核实并补充披露,舜和资本替代振兴发展基金受让股权的主要考虑,张德华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前期承诺,以及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实施后,公司、张德华与振兴发展基金具体债权债务安排及变化情况。” 此外,交易双方采取部分股权转让、部分放弃表决权的方式进行控制权转让的安排的原因,舜和资本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目的,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其恢复张德华股份表决权的前置条件及有关安排,本次股权转让是否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以及张德华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等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等关键问题,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也要求山东华鹏进行补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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