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代玲玲 通讯员 孔进 赵云亮 侯效波 报道 本报济南讯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仅有了“山东经验”,典型做法还将在全国复制推广。近日,财政部印发《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管理规范》,将我省深化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做法纳入其中,向全国各级财政部门推广。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预算管理领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涉及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山东省财政厅于2018年在全国率先实施了新一轮国库集中支付深化改革,扩大财政授权支付范围,重塑财政监管方式等流程,实现财政与部门间“一次不跑”。 山东开展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有几大特点,一是改革支付方式划分。重新划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范围,将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划入授权支付范围,除财政统发工资外,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部实行授权支付管理,占资金总量的97%左右。二是改革用款计划管理。取消用款计划审批,在对全省库款实行“一盘棋”管理和对库款流量进行规律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以实际用款日为基点的“大额支付报备制度”。三是建立共商共建机制。省财政厅制定了动态监控负面清单、规则清单和责任清单,分类制定了事前、事中、事后监控规则,明确动态监控预警、核实、处理、反馈职责和规程。四是建立分析报告机制。各部门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可在国库支付系统上实时查询本部门单位的预算收、支、余及各类支出明细项目的进展情况;同时,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可实时查询各部门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本”预算指标的下达、支出进度及结余情况。 此次国库集中支付简政放权,“简”出效率,“放”出活力。山东精简了12个业务环节,单笔资金支付由2个工作日缩至最快几分钟,每年减轻预算单位10万多笔的编报和核算量,为加快预算执行提供了新动能。截至目前,省级国库集中支付量达到510万笔,是去年同期的1.9倍;涉及财政资金2221亿元,是去年同期的1.4倍。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重点资金加速到位,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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