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夜间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延迟重点景区的闭园时间,延长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开放时间,打造夜间消费“文化IP”;要根据各地实际,建设美食一条街、酒吧一条街,加快形成夜间旅游经济体系。 据了解,山东将培育夜间观光游憩、文化体验、特色餐饮、时尚购物等夜间旅游经济产业,推动各市及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至少形成1-2个与区域商圈发展相融合、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功能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一批夜间旅游优质项目,推出一批夜间旅游产品,形成一批夜间旅游发展示范城市,打造一批活动丰富、吸引力强的夜间旅游景区。 重点打造夜游主题游乐活动。丰富夜游文化体验,发展夜游特色餐饮,繁荣夜游时尚购物,亮化美化夜游环境,提升夜游配套服务。 延迟重点景区闭园时间。支持景区利用夜景开展旅游演艺、特色活动、商街夜市等多种活动,开展灯光秀、音乐节、露营节等多种形式的夜游主题活动。 延长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工人文化宫和影剧院、音乐厅、体育馆等文体设施开放时间。鼓励开发“文博奇妙夜”、文艺演出、健身康养、体育赛事等夜间体验项目,打造夜间消费“文化IP(Intellectual Property)”。创作、引进一批旅游实景演艺,丰富景区夜间游览文化体验。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传承传统文化,讲好城市故事。通过AR、VR技术等数字化手段,探索夜间旅游新业态,促进夜间旅游数字化消费。 依托老城区、老商埠区和特色街区等开辟美食一条街、酒吧一条街,开展美食文化展示和体验。举办“到山东不得不品尝的100种美食”评选和推介活动,培育一批特色美食街区、鲁菜特色餐饮企业、地方名小吃品牌店,引导餐饮企业延长营业时间。 实施城市、重点景区和主要道路夜间灯光造景工程,建设具有独特韵味的“不夜城”和“夜色景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减收或免收夜间特定时段的停车费。放宽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夜间特定时段相关摆卖管制,在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组织夜市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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