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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网 - 导报原创 - 山东最大限度放开投资准入
山东最大限度放开投资准入
加入时间:2019-10-30 19:57:04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山东最大限度放开投资准入,11月起除“一个关系、三个涉及”项目外一律备案管理

    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自11月1日起,《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正式施行,政府仅对“一个关系、三个涉及”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对核准项目取消环评、能评等原有前置要件。3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对该《办法》进行了解读。
    此次出台的《办法》最大限度放开投资准入,在核准范围上坚持最小化。据介绍,“一个关系、三个涉及”项目系指关系国家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对于什么样的项目实行核准、由哪一级核准,则根据省政府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
    在前置条件上,注重精简化。对核准项目,取消了环评、能评等原有前置要件,立项阶段只保留选址意见书、用地(用海)预审2个前置审批事项。同时,不再要求地方对项目核准进行初审、层层转报,企业可直接向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材料。
    在备案管理上,实施告知制。项目管理由过去的实质性审查改为告知性备案,政府仅对企业是否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进行管理,企业不需要再跑到政务服务中心,不需要再提供纸质材料,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即可完成备案手续。
    在实际操作中,相关部门建议项目单位重点关注“一个时间点”和“三个告知”。一个时间点就是在开工前,企业应当将项目备案相关信息告知备案机关,并使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三个告知,一是开工前将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和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等四个方面信息告知备案机关;二是已备案项目信息发生较大变更的,包括建设地点、项目法人、投资规模、建设内容等,企业应当及时告知备案机关;三是备案机关发现已备案项目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或者实行核准管理的,应及时告知企业予以纠正或者依法办理核准手续,并通知有关部门。   (编辑:李师全 陈德罡)




编辑:fu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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