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闲置土地进展缓慢市县将被约谈 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山东将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益。自2019年起,全省每年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0万亩左右;到2022年底,全省前5年平均供地率达到80%以上;将全省截至2019年4月30日经核实后的闲置土地,除司法查封外,全部处置到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山东将分类施策,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 对未落实项目的土地,当地政府要加大招商推介力度,运用“一张图”推行“以地招商”,引导项目优先选址,充分利用。对已落实项目但因征地拆迁、基础设施不配套等原因不能及时供应的,统筹运用财政资金、土地储备债券资金,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加快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前期开发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创造条件加快土地供应。 支持批而未供土地调整利用。对因规划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等原因确实难以开发建设,且土地利用现状未改变的批而未供土地,相关市、县(市、区)政府可逐级申请报原批准机关批准进行区位调整。 一宗一策依法处置存量闲置土地。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短期内无法开工建设的,由当地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待项目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土地使用权人重新开发建设。对因政府调整规划或建设条件、军事管制、文物保护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土地确实无法动工建设的,经协商一致,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或以协议出让方式置换其它价值相当、用途相同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坚持“以用为先”,通过采取约谈、信用惩戒等行政、经济、法律综合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开发。对未按约定开工建设超过一年的,按规定征缴土地闲置费;对超过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意见》最后提出,省政府将对工作组织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市、县(市、区)进行约谈,对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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