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1月28日电(记者刘邓、刘诗豪)记者28日从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记者会上获悉,受规划调整、生态保护要求和房地产调控政策等影响,海南目前有3.1万亩存量商品住宅用地不能继续用于住宅开发。海南将通过转型利用或退出等措施,逐步消化存量,保障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确保不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为高质量推进自贸区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厅长丁式江介绍,海南正在研究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存量商品住宅用地转型用于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为主导的符合自贸区(港)发展定位的产业项目。另外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将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和开发边界外等区域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调出建设用地范围。 据了解,海南将依法出台增加容积率、调整土地使用年限、退还土地差价、降低商业或办公等经营性房地产项目预售门槛等优惠政策和将存量商品住宅用地与其他用途的建设用地进行置换的方式,鼓励和引导土地使用权人将存量商品住宅改变用途用于产业项目建设。 同时支持土地转让盘活,鼓励市场主体收购单宗或多宗零星分散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改变用途转型用于产业项目建设。政府也将依法按市场评估价值对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有偿收回,促进存量商品住宅用地依法退出。 此外,对原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或市县人民政府同意配套商品住宅用地的历史遗留问题,海南也将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将其纳入规划和用地计划管理,积极引导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取得配套用地后,转型用于发展住宅项目以外的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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