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1月23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山东省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方案》下发,将开展“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防范“水多”、防治“水少”、整治“水脏”、减少“水浑”。 根据方案,自2019年1月起,山东将利用半年的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将“清河行动回头看”、河湖“清四乱”、河湖采砂专项整治、水库垃圾围坝治理等全部纳入专项行动合并实施,实现河、湖、水库、湿地全覆盖(中央直管河湖和省级重要河湖纳入属地职责范围),全面核查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存在的漏查漏报、新增反弹以及整改标准不高等涉河湖各类违法行为,实现问题全清零。 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2018年水毁工程修复以及7座对县级以上城市安全有直接影响的大中型险库加固治理、11座大中型和120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75处小型水利工程防洪隐患治理、2条受灾重要河道防洪治理的主体工程建设。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4项制度。严格河湖取用水管理,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指标控制,对达到和超过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实施取水许可区域限批。 继续下大力气整治黑臭河、垃圾河,集中力量消除重点河湖劣Ⅴ类水体。到202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5%,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0%以上,设区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及时精准发现人为水土流失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处罚,严控人为水土流失增量。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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