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戚晨)租客与房东的个税抵扣博弈可以告一段落了。20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发布1.1.3版本,新版本不再强制要求填写出租人信息。截至发稿,该应用的最新版本在安卓应用市场已更新,苹果App Store尚未更新。 经济导报记者登录最新版本个人所得税App发现,在住房租赁信息填写中,当出租方类型选择为“自然人”时,出租人姓名和出租人身份证号码变为“选填”状态;当出租方类型选择为“组织”时,出租单位名称也变为“选填”状态。而此前,上述项目均需填写方可申报。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规定,纳税人可以自行通过个税App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通过提交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代缴。不过,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采集表》电子模板和纸质版尚未更新,出租方相关信息仍是带星号的必填项目。 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其中,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按照相关标准进行800元/月到1500元/月不等的定额扣除。此前,租客与房东在住房租赁信息申报上形成僵局。担忧填报后,房东因此涨房租,不敢填报个税房租专项扣除;房东担忧被填报后,个人信息泄露,税务部门要求补缴税费。 “此后,房东、租客和中介的博弈可以停止了,租客不用担心涨房租,房东也不用再担心自己身份信息泄露,税务局借此来让房东补缴相关税费。”济南哈特达房产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隋明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个人所得税”App的更新,更有利于减税政策的落地,也意在打消房东的顾虑,让租客充分享受个税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减税红利。 山东百丞税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华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必填”的选项,现在改为选填,减少了税务转嫁的阻力。比如,此前租赁住房扣除1500元,出租方要冒着缴纳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风险,因此会有所担心。随着租房信息的选填,更方便了App的使用,可以真正让优惠政策推行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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