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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网 - 证券 - 监管剑指合规 券商网上发声不得“抢跑”
监管剑指合规 券商网上发声不得“抢跑”
加入时间:2019-1-15 9:54:00  来源:中国证券报

    日前,监管部门下发《加强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流程管理 规范证券分析师服务客户活动》的通报(简称“通报”)。通报指出,个别证券公司的分析师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发布的有关信息、言论等未经公司必要的审查或者记录备案,公司内部缺乏有效管控。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不少券商之前已建立相关制度,对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信息进行审核。本次通报下发后,各家公司后续会相继出台规章制度,加强对互联网发布研报的审核。某头部券商研究所所长认为,严格控制互联网渠道发布信息、言论是大势所趋。业内人士认为,研究所未来做到合规非常重要,在此基础上兼顾客户服务的效率。

  部分公司合规意识淡薄

  通报显示,2018年8月,G证券公司某证券分析师团队在四家上市公司发布半年报的当晚撰写了四篇点评文章,上传至团队共用的有道云账户。随后,该团队某证券分析师私自将四篇点评文章以有道云链接形式发送至其自行维护的数个微信群。文章内容涉及具体个股的盈利预测、估值及投资评级,有关数据在前期证券公司发布的对四家公司的证券研究报告的基础上,根据半年报进行了更新和微调。证券分析师所使用的有道云系统账户、微信群未在公司报备,文章内容未经公司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发布行为未在公司内部系统留痕,文章版式、格式、数据质量等均不符合证券研究报告的标准。

  通报称,上述情况反映出,该证券分析师在使用互联网工具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合规意识淡薄,G证券公司在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管理上存在缺陷和漏洞。相关证监局已对该证券公司采取相应措施,并要求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事实上,随着券商研究所之间竞争的日益激烈,为追求时效,研究所通过互联网工具发布研究观点较为常见。顾明介绍,通报中的案例是通过互联网发布在前,这就违反了监管的规定。投资观点的发布不得优先于研究报告,否则就会造成核心信息泄露,进而造成信息不对称和客户不对等,违反了客户公平性原则。

  “此次通报对互联网发布信息的要求比较严格,细化了很多规定。”某证券公司合规人士顾明(化名)表示,虽然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在公司内部是有流程规定的,但研究所通过互联网工具发布信息一直缺乏相关具体制度,这方面一直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此前监管部门也提出过相关要求。

  监管要求明确

  记者了解到,部分券商研究所内部加强了合规管控。顾明介绍,虽然各家公司具体情况不尽相同,但大家都尽量做到先有报告,再通过互联网工具发布。只要先有报告,后续的服务做到合规也比较容易。

  某券商研究所所长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其所在公司的合规要求一直很严格,基本现在不会通过其他外部渠道直接发布信息,都是等合规审核之后再发布至公司内部的平台上,进而再通过互联网渠道发布。此外,公司不会一旦发生重大事项就进行点评,而是要先有报告,然后才会通过电话会议等途径进行点评,否则不符合内部合规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通报也对此提出了监管要求。第一,依法规范使用互联网工具等传播媒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使用互联网工具等传播媒介向客户提供投资分析意见,且涉及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结论的行为,属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法规有关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流程的规定进行管理,加强内部控制、质量审核、合规审查、留痕管理,严格按照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要求履行对外发布前的审核程序。证券公司应当确保该投资分析意见通过公司规定的证券研究报告发布系统平台向发布对象统一发布,确保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公平性,不得将投资分析意见的内容或者观点优先提供给特定对象。

  第二,严格管理证券分析师提供证券研究报告服务行为。对于就公司前期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进行解读、不提供新的投资分析意见,或者提供不涉及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结论的投资分析意见的行为,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控机制,确保发布信息、言论等行为依法合规、专业审慎。

  完善制度降低风险

  对于今后是否还可以通过互联网工具发布信息及言论,券商人士认为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研究所的研究内容要区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已发研究报告的跟踪解读,其监管要求相对宽松,需要证券公司自己出台一些制度,进行事前审核或报备;第二类是跟踪解读之外的,例如研究有新的结论或盈利预测发生调整,或者投资结论发生了变化,按照目前的监管要求来看,应该按照研究报告的一整套流程来管理。

 顾明强调,要真正符合此次监管通报提出的要求,实际上就是严格按照研究报告的流程来操作。研究报告要做到合规,核心就是有审核、留痕和存档。

  业内人士认为,本次通报发布之后,各家公司后续会出台一些制度加强对审核通过互联网发布研报的行为。一位券商研究人士透露,不少公司之前就有相关的审核制度。监管部门此次提出要求后,其所在的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

  通报发布后,研究所面临着如何平衡传播时效与合规风险的问题。顾明坦言,对公司而言,做到合规是最重要的,在此基础上兼顾客户服务效率。一方面,证券公司应尽可能完善制度,降低合规风险;另一方面,如果研究本身的效率提高,系统能够尽快审核,无需通过自媒体提前发送报告。对客户而言,现在也越来越重视研究的质量和深度,而非速度,因而最好的提供投资服务的方式还是研究员慎重地提出研究结论,经过内部审核后再去宣传。




编辑:lu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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