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刘勇)7日山东首批新版住宅质量“两书”在烟台正式发放。 据介绍,《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交房时由房地产开发单位交给业主,是业主使用、维护房屋的重要依据。虽说“两书”制度在我国已建立20年了,但以往并没有“两书”示范文本,由开发商自行拟定,编制深度不一,有的甚至缺项漏项,难以起到应有作用。甚至有些住宅“两书”只有草草三两页。 2018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新版“两书”示范文本,2019年1月1日正式启用。 山东省发布的示范文本,要求开发单位对建筑结构做法、室内暗敷管线和设施设备、公共设施设备、装修注意事项、使用注意事项等,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详细说明;要求载明承担终身质量责任的单位和人员,细化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和期限,明确保修单位、联系方式及异议诉求渠道。 新版“两书”,按照不同的工程种类、不同的户型分别编制,对房屋的交付使用标准有着明确的要求,有力地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新版“两书”在给水、采暖、地漏等方面特别提示使用注意事项,同时对室内常见的工程质量问题,比如说室内结露、发霉等给出了预防措施,细致详实。 此次发布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将之前由开发商自己拟定的文件变成了细致、全面、便于业主使用的统一文件,是政府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强化住宅产品售后服务管理的有力举措,对建设单位提升住宅质量也是一个有效的促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具有法律效力,新版“两书”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向业主交代得更清楚;开发单位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更具体明晰。新“两书”的启用,将促使烟台万科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态度,不断为消费者提供更高品质的产品。 山东省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宋锡庆表示,2019年1月1日起验收交付的商品住宅工程,要严格按要求向业主提供新版住宅质量“两书”,开发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认真对照示范文本编制“两书”,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再提升、再完善。凡项目涉及内容必须体现,不得随意删减。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开发)部门要综合运用验收监督备案、房地产销售监管、受理查处举报投诉等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执行示范文本行为,确保新版“两书”全覆盖、真落地。2019年1月1日以后交付的新建商品住宅,业主发现开发企业不发放新版“两书”的,可以拒收房屋或拨打12345市民热线投诉。 宋锡庆说,“两书”启用后,后续工作也要做好。他提醒广大业主,拿到“两书”后,要认真熟悉了解住宅使用说明提示,规范居住使用和装修维护,避免野蛮拆改、不当使用、疏于维护,二次交易时提倡同时移交“两书”。同时,物业单位要全面掌握服务小区不同户型“两书”内容,指导督促业主规范使用维护,做好公共部位、共用设施的维护保养,提高物业服务精细化水平。开发单位要严格履行“两书”承诺和合同约定,完善质量保修机制,及时解决业主反映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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