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周海波)近期,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淄博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淄博市按照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的“四个不放过”原则严格审查、治理污染企业。 通过综合整改,淄博市大力整治了“散乱污”企业23314家,其中,9180家实现了“两断三清”,12900家进行了升级改造。从各项污染物治理实际效果上看,1-8月份,淄博市良好天数118天,蓝繁天数191天,同比增加19天;全市14个市控以上河流断面COD同比改善5.88%,氨氮浓度同比改善12.3%。在生态环境部通报的2018年8月和1-8月全国空气质量状况中,淄博市已经退出了169个重点城市排名后20位的“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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