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山东省煤炭局到莱芜市督导检查民用推广工作,莱芜市煤炭局汇报了莱芜市民用清洁煤推广工作开展情况。记者从汇报会上了解到,今年,每吨清洁煤市财政将补贴400元,节能环保炉具每台补贴200元,对村级清洁煤推广,配送补贴30元/吨。同时,各区(管委会)也明确了补贴标准:清洁煤每吨补贴200元,配送费每吨补贴20元,节能环保炉具每台补贴200元。 据了解,今年莱芜市将推广民用清洁煤1.3万吨、炉具6000台。各区具体推广任务如下:莱城区,民用清洁煤推广任务0.45万吨,节能环保炉具2070台;钢城区,民用清洁煤推广任务0.3万吨,节能环保炉具1380台;高新区,民用清洁煤推广任务0.13万吨,节能环保炉具600台;雪野旅游区,民用清洁煤推广任务0.12万吨,节能环保炉具560台;农高区,民用清洁煤推广任务0.18万吨,节能环保炉具830台;经济开发区,民用清洁煤推广任务0.12万吨,节能环保炉具560台。 与2017年相比,上级对2018年度推广工作考核计划、标准等有3处调整:不能替代,不能以集中供暖、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取暖方式替代折算,必须是清洁煤、节能环保实物推广;限定了煤种,这次纳入考核煤种限定为优质无烟块煤、型煤、兰炭和绿焦4种,煤炭质量标准有所提升,推广的清洁煤都要达到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GB34169-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GB34170-2017)两项国家强制标准1号煤标准;增加了煤质跟踪检测,检测煤质是否符合标准,检测有无有害元素。清洁煤配送期间,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将配送计划提前3天报市清洁办,由市清洁办根据情况委托第三方,按照每300吨一次抽样检测标准进行检测,确保百姓用煤质量可靠。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