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时超)“人才兴则乡村兴,人气旺则乡村旺。”在1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于富华表示,为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山东日前出台《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其中借鉴“苏浙粤”先进经验,首次提出建立职业农民职称制,将“农民”作为一项职业纳入职称评定范围。 于富华介绍称,按照《若干措施》所示,职业农民今后参加职称评审,不受学历、所学专业等限制,重点考察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让‘农民’成为一个有吸引力的职业”。 据了解,这是山东为做好乡村人才振兴所推出的基层职称制度改革。除此之外,《若干措施》还提出建立乡土人才技能等级评价制度,探索制定乡土人才技能评价地方标准,组织开展乡土人才专项能力认定,制定乡土技能人才技师和高级技师直接认定办法、职业农民职称和职业资格衔接办法。 另外,山东还将建立乡土人才以赛代评机制。支持各地开展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和传统技艺技能大赛,获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每3年举办一次全省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大赛,对前十名授予“山东省乡村传统技艺技能大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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