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近日,在淄博市,所有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业务都可以容缺受理了。 当群众到登记大厅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携带材料不全或申请人未全部到场,登记工作人员可以照常收取材料,并给当事人出示一份书面《容缺受理回执单》。申请人只需按照《回执单》的要求补充材料,材料可以当场送到原先受理的业务窗口,也可采用快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窗口业务人员收到补充材料后,对补充的材料进行审核,业务办理继续进行。 “容缺受理”工作机制有效避免了群众面临材料不全时,要多跑腿、重复排队、重复审核等问题,切实方便了群众,大大提高了业务受理效率。 “容缺受理”是淄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落实省、市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工作精神,推出的一项便民服务措施。结合“一次办好”改革,淄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和业务系统也进行了优化和调整。 重新梳理业务流程,取消一切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的材料和环节;调整优化登记系统,将原不动产登记系统中设定的6个环节,压缩调整为4个环节。一系列措施保障了业务流程的简洁、规范、流畅,为登记效率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业务流程优化的基础上,目前,淄博市所辖全部不动产登记大厅正在试运行“5日办结”工作机制。9月20日起,全市不动产登记大厅将向社会承诺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办结。(张淑霞 刘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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