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王雅洁)日前,银保监会公开通报5家省级联社违法违规问题的行政处罚,合计罚款3172.7万元,同时被没收违法所得270.5万元。 据了解,2017年,原银监会对内蒙古、江西、河南、广东、四川等5家省级联社进行了现场检查。旨在切实强化监管、推动省联社规范履职,并按问题导向推进省联社改革,整治市场乱象工作。 事实上,省联社是省政府管理辖内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农合机构)的职能部门,具体承担对农合机构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责。不过,在检查过程中,5家省级联社在具体履职中的一些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暴露出来。 银保监会指出,上述5家省级联社存在“对农合机构偏离支农服务主业没有有效纠正,落实风险防控处置责任方面履职不力,违规开展相关业务,高管人员违规履职问题突出”四大问题。 特别是在业务开展方面,部分省联社严重违反监管规定,违规设立实体企业、未经批准超范围开展业务等,个别省联社甚至越权干预农合机构经营决策,违规牵头组织发放大额、异地、非涉农贷款,形成大额风险暴露。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银保监会高度重视,统筹指导相关属地银监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机构与人员“双罚”、罚款与没收并举的原则,依法对5家省级联社和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在对5家机构开出高额罚单的同时,银保监会本次现场检查特别突出了对高管人员的处罚。据披露,省联社63名责任人员分别被取消任职资格、警告和罚款,其中42人合计罚款455.5万元。其中,内蒙古区联社4名、江西省联社4名、广东省联社4名、四川省联社4名高管(含已退休高管)遭警告、罚款处罚;监管层对违规严重、性质恶劣的河南省联社3名高管人员给予了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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