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韩祖亦)三角轮胎(601163)28日公告称,公司创始人丁玉华于6月13日晚上逝世,因继承原因,丁玉华之子丁木将成为公司实控人。 从股权结构上看,三角轮胎原实际控制人丁玉华逝世前直接持有三角轮胎3.46%股权,直接持有新太投资50.91%股权、盛来投资78%股权、金石投资9.01%股权、新阳投资4.03%股权,通过盛来投资间接控制金石投资49.32%股权(合计控制金石投资58.33%股权),通过金石投资间接控制新阳投资95.97%股权(合计控制新阳投资100%股权);丁玉华通过新太投资、新阳投资、金石投资间接控制三角集团94.51%股权,三角集团又持有三角轮胎56.84%股权。 该等股权系其与配偶王福凤共有,因此本次继承前,王福凤通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取得上述半数财产权益;剩余半数财产权益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丁玉华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王福凤、丁玉华之女丁鸣、丁玉华之子丁木。 值得注意的是,王福凤、丁鸣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丁木继承了上述遗产。为使三角轮胎股权控制结构保持稳定,以有利于三角轮胎稳定经营,王福凤将其所拥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赠与丁木。 因此,本次收购完成后,王福凤直接持有三角轮胎1385.75万股股份,占三角轮胎总股本的1.73%;丁木直接持有三角轮胎1395.75万股股份,占三角轮胎总股本的1.74%;丁木持有新太投资50.91%股权、盛来投资78%股权、金石投资9.01%股权、新阳投资4.03%股权,通过盛来投资间接控制金石投资49.32%股权(合计控制金石投资58.33%股权),通过金石投资间接控制新阳投资95.97%股权(合计控制新阳投资100%股权);丁木通过新太投资、新阳投资、金石投资间接控制三角集团94.51%股权,三角集团又持有三角轮胎56.84%股权。因此,丁木成为三角轮胎的实际控制人。 同日,三角轮胎发布2018年半年报称,公司上半年实现营收36.8亿元,同比下滑10%;净利润2.01亿元,同比下滑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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