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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网 - 导报原创 - 中资银行引入外资仍享“国民待遇”
中资银行引入外资仍享“国民待遇”
加入时间:2018-8-27 9:04:24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经济导报记者  姜旺

    距监管部门吹风将加快落实银行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举措,不到4个月的时间,相关举措已正式落地。
    日前,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下称《决定》),取消中资银行和资管公司(AMC)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资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持续推进外资投资便利化。《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目前关于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AMC股比限制的规定集中在《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等4个规章中。落实前述对外开放举措,仅需对部分条款作出修改,删去相关规定,同时对因取消外资股比限制而直接衍生的监管属性和法律适用问题予以明确。

不因外资入股调整监管类型

    早在2003年由原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中,曾规定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银保监会《决定》废止《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
    此外,银保监会同时修改了三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的比例限制规定,删去了相关文件条款中关于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向单个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作为战略投资者向单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投资上述机构入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5%的规定。
   本次决定修改的《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将重新公布。
    除此之外,在监管属性和法律适用方面,也是此次调整的亮点所在。银保监会明确,“按照中外资同等对待的原则,明确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按入股时该机构的机构类型实施监督管理,不因外资入股调整银行的机构类型。”对外资入股的上述银行,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经营地域等方面,适用与该机构类型相对应的许可规章和其他审慎监管规定。
    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的专家分析表示,“这就意味着即便是某家中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若有外资入股,持股比例达到控股地位甚至更高比例持股,这家银行的性质仍是城商行或农商行,不会被定义为‘外资行’”。有业内人士戏称,这就相当于给外资入股中资银行赋予了“国民待遇”。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种规定为外资投资入股中资银行提供了稳定的制度预期,为中外资创造了统一、公平、透明的规则体系,有利于保持金融监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外资银行期待业务松绑

    实际上,近些年外资机构对于中资金融机构的战略投资一直都在持续。
    自2004年汇丰银行入股交通银行开始,此后一批外资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开始入股中资银行,积极参与到部分大型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其中包括,美国银行入股中国建设银行、瑞银集团入股中国银行。还有一些外资银行入股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如花旗银行入股广发银行、恒生银行入股兴业银行、法国巴黎银行入股南京银行等。
    不过,此次银保监会对外资入股中资机构比例的放开,也有声音担心会对中资机构造成冲击。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回顾银行业开放历程,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在我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既通过“引资”增强了中资银行的资本实力,又通过“引智”提升了中资银行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提振了国际市场对我国银行业整体的信心。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此次银保监会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AMC比例的放开,对外资股东而言,一方面享受国民待遇、股权限制放开,给他们提供更多机会;另一方面,投资便利化程度也大大提高了。“监管部门也留出了一事一议的空间,意味着未来外资金融机构对于中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经营自主权的空间等会显著提高。”
    有外资行人士则表示,相比于上述行政许可、投资入股方面的放开,已在华开展业务的外资银行等境外金融机构最期待的是业务范围的松绑。
    “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对外资行在华开展业务影响还是次要的,外资行更期待的主要是对境内居民吸收存款的限制和网点的放开,让外资的竞争力进一步得以释放。” 上述人士表示。
    银保监会方面也表示,下一步将从放宽外资行存在形式、扩大外资行业务经营范围以及优化监管规则三大政策方面持续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
    未来预计还会有关于扩大外资银行业务经营空间,取消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等待期,支持外国银行分行从事政府债券相关业务、放宽外国银行分行从事人民币零售存款要求;优化监管规则,调整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管理要求和监管考核方式等相关政策修订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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