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日前,青岛市高企认定管理办公室发布了一则公示信息。这则名为《关于取消青岛精锐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示》的文件显示,该办公室对2015-2017年青岛市有效期内的2053家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核查,发现青岛精锐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下称“精锐达”)等12家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将取消这12家企业的高企资格。 经济导报记者获悉,在上述12家企业中,有10家被取消资格的原因是“高企有效期内两年未报年报”。另外两家被取消资格的原因是“公司主要业务发生变化,主动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精锐达、青岛亿明翔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亿明翔”)、青岛振宇中兴机械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振宇”)等3家企业已经被列为失信企业名单,显示经营等方面出现异常。
3家经营异常
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精锐达等3家企业,不仅“高企有效期内两年未报年报”,而且也身背众多失信信息。 企业工商数据查询系统“天眼查”显示,亿明翔法定代表人为张文翔,该公司牵扯3起法律诉讼,并有3则失信信息。其中,发布时间为今年5月31日、执行法院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失信信息称,相关法律生效文书对该公司确定的义务是支付欠款,但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发布时间为今年5月30日、执行法院为青岛市李沧区法院的失信信息称,申请执行人青岛市环保局李沧分局于2016年12月14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罚款人民币12万元,责令公司停产歇业。该决定书同时告知被执行人逾期不缴纳罚款,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被执行人同样“全部未履行”。 另外,发布于今年4月20日、执行法院为青岛市李沧区法院的失信信息显示,被告亿明翔欠原告山东省粮油进出口集团仓储中转公司房屋租金1124856.5元,被告应于2017年5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租金124856.5元,于2017年8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租金40万元,余款60万元于2017年10月31日前付清。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 经济导报记者查询发现,精锐达涉及的法律诉讼多达19宗,失信信息也多达87宗。 最近的一起失信信息显示,发布时间为今年3月22日、执行法院为青岛市城阳区法院的法律生效文书称,被告精锐达于2017年2月15日前给付原告青岛华创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贷款495443.49元,并由原告承担自2017年1月4日至付清欠款之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以及保全费等共计7636元,由被告承担。被告在履行上述付款义务时,将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一并给付。但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 另据“天眼查”显示,青岛振宇涉及的法律诉讼达37宗,失信信息为9宗。其中,发布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执行法院为莱西市人民法院的失信信息显示,相关法律生效文书对青岛振宇确定的义务共有8项,其中包括被告青岛振宇付给原告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借款本金460万元及利息24.21万元等事项,但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
科技局加强惩戒
事实上,对于相关企业严重失信行为,青岛市科技局也在加强惩戒力度。 采访中,经济导报记者获悉,去年7月20日,青岛市科技局下发的《推进青岛市科技计划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工作的通知》中称,科技计划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是对经有关部门/机构查处认定的,科技计划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立项、评审、实施、管理、验收和咨询评估等全过程的失信行为,按程序进行的客观记录,是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重要决策依据。 “对于列入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责任主体,按照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请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或参与项目实施与管理的资格,且不推荐其申报上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参与项目实施与管理的资格。”青岛市科技局表示,在后续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工作中,应当充分利用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信息,对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如下限制措施:在科研立项、评审专家遴选、科技奖励评审、间接费用核定、补助和奖励类资金申请、结余资金留用以及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基地、人才遴选中,将严重失信记录作为重要依据;对纳入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的相关法人单位,以及违规违纪违法多发、频发,一年内有2个及以上相关责任主体被纳入严重失信记录管理的法人单位作为项目实施监督的重要对象,加强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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