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姜旺)20日,财政部国库司发布《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承销发行业务规程》(下称“规程”)指出,为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方式,提高债券发行效率,财政部决定实行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承销制度。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规程》将从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承销参与方、流程、现场管理等方面规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方式。 规程指出,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承销,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由簿记管理人组织承销团成员发送申购利率(价格)和数量意愿,按事先确定的定价和配售规则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 规程要求,公开承销的申购利率区间下限不得低于申购前1至5个工作日(含第1和第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相同待偿期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 有业内人士对经济导报记者分析表示,2018年以来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量减少,4月以来发行量开始增加。“《规程》的发布很大程度上是为日前发布的‘72号文’保驾护航。” “72号文”即8月1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进度不受季度均衡要求限制,各地至9月底累计完成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剩余的发行额度应当主要放在10月份发行。 Wind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4月份地方政府债券分别发行0亿元、177.84亿元、591.56亿元、807.83亿元,4月之后发行量有了较大增加,5-7月份分别发行1184.36亿元、1059.12亿元和2065.03亿元。 根据财政部要求,2018年专项债规模1.35万亿,9月底累计完成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即1.08万亿元,8、9月份待发规模为4739.25亿元。 “近几个月,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压力较大,财政部门希望规范债券发行,地方政府在筹集资金的同时,一定程度上控制融资成本。”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何代欣分析表示。 “2016年和2017年的工作意见下发时间分别是1月25日和2月20日,次月债券发行均大增。而今年直到5月8日财政部才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文件下发之后,地方债放量明显。”鹏元评级分析表示,随着近期监管边际放松和“72号文”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的利好,预计债券发行量将大增,资金将有效拉动基建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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