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网贷机构合规检查即将展开,全国统一标准,年底前完成,“是否以高额利诱等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资者加入”等十个方面将是检查重点。 根据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下发的《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此次检查将严格按照网贷“1+3”(即“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制度框架及有关规章制度,统一明确标准,提高质效,从严把关。针对已经纳入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名单的网贷机构开展检查,做到机构与业务检查全覆盖。 据了解,此次问题清单由网贷整治办直接发布,对共性问题等进行了统一标准。合规检查包括机构自查、行业协会自律检查和地方整治办的行政核查三大部分,将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机构自查、自律检查、行政核查的具体进度可由各地因地制宜,稳妥安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风险点要坚持边查边整,即查即改。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重点检查以下十个方面: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有没有从事信用中介业务;是否有资金池,有没有为客户垫付资金;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是否直接或变相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付息;是否对出借人实行了刚性兑付;是否对出借人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级管理;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是否坚持了小额分散的网络借贷原则;是否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剥离到关联机构发售理财产品);是否以高额利诱等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资者加入。 根据通知,后续将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分类处置。 事实上,近期关于P2P监管的政策不断。据新华社报道,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联合召开网贷机构风险处置及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拟订十项举措应对网贷风险,包括指导网贷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资产变现、与金融机构合作等多种市场化手段缓释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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