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有多少个小时?对这个问题,恐怕连小学生都知道标准答案。然而,在一些医疗机构,一天24小时的标准答案被打破了。近日媒体就披露了这样一则消息:山东省邹城市一位89岁老人受伤住进了邹城市人民医院,伤愈后办理了出院手续,竟发现收费清单显示老人在一天内持续48小时吸氧。不少网友对此调侃说这家医院相关计费人员的数学“真的是体育老师教的”。
不过,医院计费时间一天多于24小时并非仅仅发生在邹城市人民医院。从网络上还可以发现不少类似的案例:去年11月24日,陕西赵先生的母亲因病入住延安大学咸阳医院。今年1月9日,赵先生翻看每日费用清单时,发现1月8日出现了34个小时的重症监护记录;2014年2月12日,山东东阿县焦某因病入住到东阿县人民医院,在住院的14天内接受了多次检查,而查阅帐单时却发现有“一天吸氧25小时”的记录;2005年年底,云南耿马县83岁的陈某因病住进县医院,住院5天后死亡。陈某的子女们在诊疗项目费用清单中发现,重症监护费和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按168小时收取,平均算下来,每天竟然有33.6个小时!……
一天本来只有24个小时,这多出的时间从何而来?对患者或患者亲属的投诉或质疑,涉事医院的回复是出奇的相似:要么是计费人员“业务不熟”而“忙中出错”,要么是“电脑出了故障”……其承认错误的态度不能说是不“诚恳”,其处理也是十分“果断”:立即退还多收取的费用。然而,面对院方出具的“一日明细费用清单”,一天超出24个小时的低级错误很容易发现,而那些虚假列入项目的收费,重复计算项目的收费,虚加药量的收费等,对患者来说恐怕就是“一头雾水”了,想发现其中的奥妙也就不那么简单了。所以,以“业务不熟”或“电脑出了故障”来回复患者的质疑,恐怕有“掩耳盗铃”之嫌。“业务不熟”或“电脑出了故障”,怎么都是“多计费”呢?为什么不会出现“少计费”或“不计费”呢?
所以,要避免类似“一天多于24小时”的问题再度出现,首先有赖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打破医护人员收入与患者医疗费用挂钩的错误做法,引导广大医护人员树立“一切为了患者、为了一切患者、为了患者一切”的思想。对患者采取什么样的治疗措施、用什么样的药、实施多长时间的器械治疗等,都向患者或患者亲属交待清楚,给患者留下看病不难、看病不贵的良好印象,从而提高医疗机构的公信力。
要避免类似“一天多于24小时”的问题再度出现,还有赖于患者或患者亲属有股子“较真”劲头,每天拿到帐单明细时,要认真进行核对,遇有不清楚或看不明白的地方,要虚心地向医护人员请教。在得不到合理解释甚至怀疑存在多收费、乱收费问题时,要立马向院方提出交涉,如果还得不到解决或遇医护人员态度蛮横敷衍,可将自身情况和疑问向政府的职能部门反映,不要糊里糊涂地为“糊涂帐单”买单。
要避免类似“一天多于24小时”的问题再度出现,更有赖于政府的职能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全面实施“一日明细费用清单”制度,并与患者或患者亲属一同对“清单”进行核实,一旦发现乱收费、多收费问题,坚决对医院的相关领导、具体的责任人予以严厉问责,提高其违规成本。如果接到公众有关医院乱收费、多收费问题的反映或举报,更要第一时间予以调查,在监督院方及时纠正的同时,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向公众交出一张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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