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戴岳)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互金整治办”)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发《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要求各地严厉打击借款人的恶意逃废债行为,并上报借本次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上述信息于8月9日12时前反馈。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此次《通知》下发与上报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时间要求十分严格。一位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的P2P人士表示,互金整治办直接出手,更有利于互金整治办掌握全国各平台真实逾期情况,“此前信息明显不准确,因为之前平台都称自己是零逾期。” 经济导报记者看到,《通知》上明确表示,近期P2P网贷机构风险频发,部分借款人借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等待P2P平台资金链断裂倒闭,从而逃脱还款义务,加剧了P2P平台的风险爆发。各地应根据前期掌握信息,上报借本次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下一步,全国互金整治办将协调征信管理部门将上述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 据悉,平台需要上报恶意拖欠债务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借款平台名称、累计借款总额、剩余欠款金额、拖欠开始日期、是否失联以及催收情况。其中,累计借款总额指借款人在该平台上的累计借款金额之和,剩余欠款金额指截至统计日应还未还总金额;逾期开始日期填写借款人在平台开始逾期的日期;是否失联指逾期后平台能否联系到借款人。 经济导报记者粗略统计,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大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整治力度。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共立案1390起,对非法金融活动形成了有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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