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1日,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到2020年,山东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将控制在36834万吨以内,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将被追责问责。
根据《山东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山东将严格耗煤项目审批管理,控制煤炭增量消费。
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对未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从源头上控制煤炭增量消费。对于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由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替代比例落实替代源,根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由同级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负责监督落实。结合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要求,审查项目节能报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把环评审批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须包含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
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减少低效煤炭消耗。对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业、关闭。
推进煤电、电解铝等行业先进产能代替落后产能,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加快推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优化煤电、电解铝行业布局,严格按照国家部署清理违规建设自备电厂,巩固清理整顿电解铝违法违规项目成果,加强电解铝项目监管,提高先进产能比重,以产业高端化推动发展绿色化。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特别是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和满25年的抽凝热电机组。
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减少燃煤污染。在完成全省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零的基础上,在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推进城乡清洁采暖。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设区及县城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7.5亿平方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行集中供热试点。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地区,根据本地区供热资源条件,结合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及生物质能等其它清洁能源替代。到2020年,全省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中,20万人口以上城市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农村地区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55%左右。
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强煤炭质量全过程监管,提高煤炭品质,严格控制劣质煤炭进入消费市场。大力推动“洁净型煤(型煤、优质无烟块、兰炭)+节能环保炉具”模式,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提高燃煤安全性。
实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扩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到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左右。
大力实施“外电入鲁”,减少省内煤炭消费。强化智能电网建设,进一步发挥好锡盟至济南、榆横至潍坊、上海庙至临沂、扎鲁特至青州4条特高压输电通道作用。争取国家支持,搭建与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等资源富集省(区)的政府合作平台,加快配套电源开发建设,开拓省外能源供应渠道,提高“外电入鲁”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到2020年,全省接纳省外来电能力达到3500万千瓦。
积极扩大天然气消费市场,调整燃料结构,鼓励发展天然气直供大用户,推动重点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实现天然气直供。到2020年,天然气消费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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