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迎来进一步完善,涉“五大安全”领域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司将被清理出市场。
证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一个关键点是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内容,不仅将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纳入强制退市情形,还将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纳入强制退市情形。
随着退市新规发布实施,未来退市或将趋向常态化。《决定》拓展了退市制度的作用范畴,实现了对重大违法行为退市的全覆盖、无死角,充分体现了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理念和决心,对于进一步健全市场基础功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高投资者信心,培育理性价值投资文化,形成优胜劣汰、有序进退的市场生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值得注意的是,在重大违法行为实施退市的制度适用上,证监会作出了新老划断的安排。《决定》实施前,上市公司已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已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适用原规定。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因《决定》施行前发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暂停上市、终止上市,适用新规定。
涉公众健康安全等将被清出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之一,是证券市场规范化发展的重要环节。《决定》是对2014年《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进行的修改完善。
从《决定》出台背景看,自《退市意见》发布以来,已初步形成包括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在内的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以及较为稳定的退市实施机制,对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功能,实现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常态化具有重要意义。证监会在总结《退市意见》实施以来的经验基础上,贯彻落实《证券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内容,提高规则的可操作性,强化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能,对《退市意见》进行了修改。
今年3月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3月9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就《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对比征求意见稿,《决定》在多个地方有所更新,特别是关于上市公司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表述中,“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没有体现,是征求意见稿发布后进行的增加补充。
上市公司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等严重违法事件,其带来的损害或将比粉饰报表更为严重。分析人士表示,不止医药领域的问题,近年来,有些上市企业还因环保问题被生态环境部通报。此前有工业园区被曝光严重污染,就涉及多家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强制退市”的震慑力,就该对准这类严重损害公众健康的企业。
“出现一家、退市一家”更坚决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核心制度之一,通过健全退市制度可以更好发挥证券市场优胜劣汰功能,真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因此,需要切实加大对重大违法公司退市的执行力度,依法依规将重大违法公司清出市场,使得证券市场“吐故纳新”,活力充分激发。
在退市执行方面,《决定》强化了证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实施主体责任,将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的暂停、终止上市的权限,下放至证券交易所。同时,证券交易所还要建立健全退市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制定各方联动的工作方案。
而一处细节的变化也显示出证监会对退市规则执行力度的要求。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应当退市的公司,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而《决定》的表述为:对于应当退市的公司,必须按照“出现一家、退市一家”的原则,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直以来,证券交易所严把重大违法退市执行关,对触及退市条件的公司坚决予以退市。2017年,深交所依法对欣泰电气作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并顺利实施先行赔付工作,欣泰电气成为首家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的公司。2018年,深交所先后对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金亚科技、雅百特依法启动强制退市机制,为推进退市工作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借鉴。
构建进退有序的市场机制
整体看,退市进程加速有助于形成优胜劣汰的上市公司退市机制,从源头上解决上市公司退市难的问题,从长期看将起到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作用,利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更加强调对投资者的保护。《决定》的第一段增加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描述,而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表述出现在第二段。
事实上,上市公司退市涉及诸多方面。证监会表示,为做好对重大违法公司的强制退市实施工作,有关方面将加强统筹协调与工作配合,全面贯彻落实《证券法》和《退市意见》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退市制度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市场稳定,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深交所也表示,将切实担负起一线监管法定职责,坚定不移地履行退市主体责任,严把退市制度执行关,特别是对于严重危害市场秩序,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违法公司,坚决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不姑息,零容忍,净化市场环境,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今年以来,沪深交易所已有5家上市公司确定退市,预计未来常规退市和强制退市将常态化。而在强制退市严格执行预期下,退市新规将与新股发行制度有望共同组成有序的市场进出机制。
分析人士表示,在市场进入方面,监管部门持续推行新股发行常态化,严把上市公司质量关。在严格执行强制退市上,监管部门将惩治欺诈上市、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强制退市情形,对市场起到矫正和威慑作用,将强制退市构建成为上市公司运营的“最后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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