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跨境支付行业面临诸多问题,主体多、模式多,流程也很复杂。所以一些企业会出现一些漏洞 插图/刘飞
[ 在内保外贷业务中,银行须对境外投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保证,但各家银行确实在这方面存在很多瑕疵,一些银行对境外交易对手缺少尽责调查,没有如实向监管报告交易用途,甚至存在夸大交易金额的问题 ]
13家银行因外汇违规被罚总计近5000万元,其中,内保外贷成为外汇违规的“重灾区”;支付宝、财付通等5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榜上有名”,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更因逃汇案被罚1500余万元;此外,还有5例企业和4例个人外汇违规案件。7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了近期27例外汇违规典型案例。
外汇局同时透露,上半年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1354件,罚没款3.45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19.7%和59.5%。其中,查处金融机构违规案件455件,企业违规案件340件,个人违规案件559件。
银行主要涉及四领域违规
银行仍是外汇违规的“主力军”。在上述公布的27个案例中,银行违规案例13个,占比近半。
处罚事由主要集中在违规办理转口贸易、违规办理贸易融资、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以及违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四大类。13家银行因此被罚总计4993.29万元。
其中,有4个为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包括:华夏银行(7.610, -0.02,-0.26%)上海分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在企业提交虚假提单的情况下,违规办理转口贸易购付汇业务,被处以罚款200万元,暂停对公售汇业务两年;交通银行(5.680, 0.00, 0.00%)厦门前埔支行被处以罚款600万元,暂停对公售汇业务三个月,并责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杭州分行被处以罚没款131万元;北京银行(5.920, -0.03, -0.50%)上海分行被处以罚没款84万元。
有5家银行因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被罚:民生银行(6.010, 0.02, 0.33%)厦门分行被处以罚没款2240万元,暂停对公售汇业务三个月;广州银行深圳分行被处以罚没款295.8万元;厦门国际银行泉州分行被处以罚款280万元;韩亚银行广州分行被处以罚没款216.26万元,暂停对公售汇业务六个月,责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天津银行第六中心支行被处以罚没款740.25万元。
此外,锦州银行大连分行、徽商银行合肥天鹅湖支行因违规办理贸易融资案,分别被处以罚没款52.98万元和处以罚款40万元;中国银行(3.580,-0.01, -0.28%)莆田分行、中国工商银行(5.600, -0.02, -0.36%)深圳市分行因违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案,分别被处以罚款70万元和4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民生银行厦门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领到了本次外汇违规处罚中的最大罚单。
通报显示,2014年8月至2016年12月,民生银行厦门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债务人主体资格、贷款资金用途、预计还款资金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外汇局指出,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2240万元,暂停对公售汇业务三个月。
超过500万元的大额罚单共三张,除了上述民生银行外,还包括天津银行第六中心支行被处以罚没款740.25万元、交通银行厦门前埔支行被处以罚款600万元,后者还被暂停对公售汇业务三个月,并责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同样被暂停对公售汇业务的银行包括韩亚银行广州分行(暂停六个月)、华夏银行上海分行(暂停两年)。
内保外贷成“重灾区”
此次被罚的13家银行中,有5家是因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被罚。
内保外贷违规案首次出现于外汇局2017年12月的违规通报中。彼时,民生银行泉州分行、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被处以相应罚款,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还被暂停对公售汇业务3个月。
在外汇局今年5月披露的24起违规案例中,也有5家银行因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被罚,原因均为未尽职审核和调查。招商银行(28.470, 0.25, 0.89%)泉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韩亚银行(中国)天津分行、民生银行太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3.620, -0.02, -0.55%)新乡分行分别被没收违法所得并被罚款580万元、120万元、200万元、160万元、100万元,其中韩亚银行(中国)天津分行还被暂停对公结售汇业务3个月。
内保外贷是指境内银行为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附属企业或参股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由境外银行给境外投资企业发放相应贷款。内保外贷的模式可以帮助企业更加便捷地在境外获得融资及进行投资交易,但同时也带来了洗钱、非法资产转移等风险隐患。同时,因内保外贷主要是境内银行为境内企业提供境外贷款担保,这导致银行在部分企业走出去后很难掌握其贸易的真实性。
今年1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曾表态,积极支持真实、合规和合法的内保外贷业务。她称,近年来,内保外贷业务出现了新趋势和新问题。内保外贷履约率有所上升,但部分企业利用内保外贷方式规避其他监管部门的管理,部分银行合规意识比较薄弱、部分银行的审核流于形式。
针对这些问题,外汇局重申了银行在内保外贷业务办理过程中需要履行的义务,包括对当事人主体资格、资金用途和交易背景、第一还款来源及履约可能性等方面的审核,加强对担保物的审核,建立履约风险定期评估制度等。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余永定也多次指出,部分企业可能会利用内保外贷的通道转移境内资产。内保外贷业务存在很多风险隐患,包括非理性投资风险、跨境资本管理风险和反洗钱合规风险等。
一位股份制银行商业银行外汇业务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内保外贷业务中,银行须对境外投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保证,但各家银行确实在这方面存在很多瑕疵,一些银行对境外交易对手缺少尽责调查,没有如实向监管报告交易用途,甚至存在夸大交易金额的问题。
他告诉记者,本轮内保外贷之所以成为“重灾区”,首先由于人民币汇率贬值,目前业务需求较大。其次,去年以来外汇资金出境管得很紧,内保外贷是资金能够出境的不多的渠道之一。而且内保外贷业务内容涉及对外担保,客户在境内买理财或存款,银行直接在境外放贷款,对银行来说,几乎没有风险。
对于下一步监管趋势,他指出,目前银行所有的外贷和对外担保都是事后备案,未来有可能监管会要求事前备案,对境外投资进一步加强管理。
第三方支付机构也进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传统银行外,支付宝、财付通等5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也“榜上有名”。
外汇局通报显示,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因逃汇案,分别被处以罚款1530.8万元和107.45万元;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也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案,分别被处以罚款60万元、60万元和62.5万元。
易观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跨境支付行业面临诸多问题,主体多、模式多,流程也很复杂。所以一些企业会出现一些漏洞,但多数并非违反国家政策的原则性错误。
例如,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超出核准范围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且国际收支申报错误。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备案程序为非居民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且未按规定报送异常风险报告等资料。
王蓬博认为,与本次处罚中给一些机构开出千万元大罚单相比,对上述两家机构的处罚属于警告性质。目前支付宝、财付通规模体量已经很大,不存在恶意违规的情况下,对于上述企业的整改,监管应给予一定时间和空间。
但第三方支付机构中也存在问题较大的。例如,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因逃汇被罚1500余万元。外汇局指出,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凭虚假物流信息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金额合计1558.8万美元。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性质恶劣。
业内人士指出,“凭虚假物流信息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与上述支付宝、财付通违规的性质不同,只罚款没有吊销执照已算从轻处理。
2015年1月20日,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陡然提速。随着近年跨境贸易的不断发展,截至2017年年底,持有外汇局下发的跨境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已增至30家。
按照规定,国内公司要想开展跨境支付业务,首先必须是支付机构,及持有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其次需要外汇局准许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批复文件。如果不涉及换汇,支付机构持有各地央行分支机构颁发的人民币跨境支付牌照即可,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不需要外管局的批复。
重拳治乱象
外汇局此次同时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1354件,罚没款3.45亿元人民币。其中,查处金融机构违规案件455件,企业违规案件340件,个人违规案件559件。
外汇局表示,下一阶段将继续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和非法套利等资金“脱实向虚”行为,严厉打击地下钱庄、非法外汇交易平台等违法违规活动,保持健康良性的外汇市场秩序,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除了外汇违规外,今年监管也对银行大案重拳出手。7月20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表示,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成效不断显现。
银保监会指出,上半年的排查评估和现场检查已结束。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各类问题13.6万个、涉及金额13万亿元。各级监管部门现场检查105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现各类问题1.48万个、涉及金额2.47万亿元。
根据第一财经此前梳理,今年前5个月,银保监会共挂出1386张罚单(包括银监会机关、地方银监局以及银监分局),与去年前二季度的1187份行政处罚相比,力度有过之无不及。可见当前监管大力整治银行业乱象的力度丝毫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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