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韩祖亦)新华制药(000756)19日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为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持有公司32.94%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华鲁控股(持有新华集团100%股份)。新华集团是华鲁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华鲁控股是山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全资公司。“公司接到华鲁控股通知,山东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华鲁控股吸收合并新华集团的方案。” 新华制药表示,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华鲁控股,最终控制人不变,仍为山东省国资委。 港股新华制药(00719.HK)亦在公告中透露,公司获华鲁控股告知,山东省国资委已经原则同意华鲁控股的集团内部重组方案。 作为内部重组的部分,新华集团预期以零代价向华鲁控股转让其对公司的所有及任何权益及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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