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人民路证券营业部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六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人民路证券营业部处以20万元人民币罚款,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