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自上级部署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以来,烟台市始终坚持机构、簿册、依据、信息平台“四统一”原则不动摇,在起步阶段保证了人员顺利划转、档案完整移交、职能转移到位,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展开。 2016年7月份,烟台市编办批准成立了由烟台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下设芝罘、莱山、福山、牟平(含昆嵛山)、开发区、高新区6个分中心,随后8个县市不动产登记机构陆续成立。各县市区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迅速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设立独立法人不动产登记中心14个,组建了400余人的登记队伍。2016年9月20日,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全面运转,14个县市区同步实现“停旧发新”目标,2016年12月底,全市海域使用权和林权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式实施。 数据整合率先完成,整合数据顺利入库。2017年3月,全市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14个县市区共有20余家作业单位500余人次参与,共整合国土宗地4.8万宗,国有土地上的房屋188.6万户,宗海1058宗,整理完善增量登记业务260余万手和存量登记业务200余万手。为保证数据质量,采用“一头一尾”模式,以数据分析、标准制定为头,以数据质检入库为尾,一头一尾采用一家作业单位,其余作业单位采用在线数据整合模式,确保数据的安全性、标准的统一性及质量的一致性。11月底,14个县市区的存量整合数据率先汇交省国土厅,质检通过率99%。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效果明显,信访压力迅速缓解。不动产登记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因多种原因产生的影响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多年未能得到解决,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对此,烟台市各级不动产登记工作单位坚持以群众为中心,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及时与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调查摸底,掌控情况。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利民,妥善处理”的原则,采取分类研究,分批处理的方式逐步进行处置,有效地解决了一批老旧小区办证难问题。目前,全市已处置150余个小区及单位的办证问题,为3万余户居民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全市涉及不动产的信访情况总体平稳,因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迅速得到缓解。 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窗口登记时限大幅度压缩。2017年1月份,烟台市国土局下发《关于缩短登记时限提高服务水平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切实提高对快捷办件重要性的认识,缩短办事时限。对全市14个县市区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了督导调研,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落实“四统一”情况及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情况。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采取多项措施进行整改,使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办理时限不断压缩,由国家法定的30个工作日,全部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范喜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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