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王伟)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全国试点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的7个省份中,山东制度建设、案例数量、赔偿金额、社会影响力最高,试点经验被原环境保护部作为典型向全国推广介绍。 据了解,根据2015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要求,我省筛选济南市章丘区“10.21”重大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等3起典型案例开展实践探索,涉案总金额达2.6亿元。 山东探索建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机制,构建通过磋商方式解决问题的“快车道”;出台了全国第一份关于审理此类案件的指导性意见,实现与司法程序的有效衔接;出台了全国第一份省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保障对受损生态环境的有效修复。 为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效率,近日出台的《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将赔偿权利人由省政府扩大至设区的市政府,形成省市两级主体共同行使索赔权.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在全省构建起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快推进生态山东建设。”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