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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网 - 导报原创 - 银保监会提示:买保险“退旧保新”要谨慎
银保监会提示:买保险“退旧保新”要谨慎
加入时间:2018-7-9 8:30:39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导报讯(记者 段海涛)近期,个别保险销售人员以回馈老客户、补偿收益或保单升级等为由,诱导保险消费者解除已有的人身保险合同(俗称退保),并用退保资金购买其他人身保险产品。针对上述情况,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专门发布风险提示,提醒保险消费者理性对待保险“退旧保新”推荐,充分考虑自身保险保障需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银保监会提醒,“退旧保新”首先要防备保单利益受损和保险保障中断风险。据介绍,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在犹豫期后解除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所谓保险单现金价值,主要是指人身保险合同所具有的价值,一般不高于该保单期满时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投保人在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的,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同时将失去已有的保险保障。
    其次,要预防再次投保时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银保监会提示,一方面,再次投保时,保险条款中约定的保险责任免除期或等待期一般会重新计算;另一方面,某些人身保险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投保年龄等有限制条件,再次投保时可能面临保险公司拒绝承保、要求增加保险费等情况。
    银保监会提醒保险消费者,务必慎重对待“退旧保新”。一方面,针对个别保险销售人员片面夸大所推荐其他保险产品的优点,隐瞒解除已有保险合同风险的问题,保险消费者应提高警惕,不轻信“退旧保新”宣传,不清楚时可通过保险公司客服热线等渠道进行咨询;另一方面,因不同人身保险产品的缴费金额、缴费期限、保障期间、保障范围等不尽相同,保险消费者应详细了解“新”“旧”保险产品的相关信息和差异,理性选择符合自身实际需求的人身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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