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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网 - 金融 - 外资获“国民待遇” 超20家中资行拥有洋股东
外资获“国民待遇” 超20家中资行拥有洋股东
加入时间:2018-7-6 14:07:23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程维妙)在刚刚过去的2018年上半年,金融开放无疑是金融领域的一个关键词,其中对外资机构拟取消持股中资银行“天花板”的举措引发业界热议。事实上,借上一轮银行股改之际,就有不少外资行跻身我国银行大股东榜单,目前持有中资行股份的外资行已达至少20家,上个月递交A股IPO申报稿的重庆银行,第二大股东大新银行也非境内法人机构。

  今年以来,监管对外资机构的准入标准不断放宽,其中广受关注的一项就是外资机构入股中资银行20%的持股比例“天花板”即将取消。开放的速度也不容小觑,4月中上旬,央行行长易纲提出将对外资持有中资银行给予“国民待遇”,实施内外资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仅两个月后,银保监会就宣布将对相关的四部规章进行废止或修改,在监管属性和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做进一步的明确。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至少20家中资银行的股东名单中有外资身影,且部分外资银行持股比例已接近目前20%的监管规定上限。以在A股上市的26家银行为例,截至今年一季度末,8家银行的前十大股东中有外资行,其中新加坡华侨银行持有宁波银行20%股份(含QFII持股1.42%),与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澳洲联邦银行为杭州银行第一大股东,持有18%股份;马来西亚丰隆银行为成都银行第二大股东,持有17.99%股份。

  有的外资银行股东持股比例没超过15%,但也是第一大股东。例如荷兰ING银行和法国巴黎银行分别是北京银行和南京银行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3.03%、14.87%。上述8家银行中,仅中国银行和上海银行外资银行股东持股比例低于10%。

  外资银行以股权投资者身份进入我国境内市场,始于上一轮银行股改上市时机。2004年,适逢中国银行业改革开放,中资银行需要吸收和引入先进的外部经验和国际银行的优秀管理能力,外资银行由此相继跻身我国银行的大股东榜单中。

  十余年间,外资行在华发展经历了一个由进到出的变化,近年撤资的外资行名单也有厚厚一叠。自2009年开始,先后有瑞银、苏格兰皇家银行出售中国银行股权,高盛出清工商银行股份,美国银行清空建设银行股份,德意志银行出售华夏银行股权,花旗集团及IBMCredit清空广发银行股权,渣打银行出售和林格尔渣打村镇银行股权,澳新银行出售上海农商行和天津银行股份等。

  从撤资时套现的金额来看,可印证当初的进入是难得的历史机遇。中国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陈卫东在今年5月的一次公开活动上披露,截至2017年底,外资银行总资产达3.24万亿元,相较2002年增长了10倍,利润也增长了10倍。他以美资银行近年在中国的经济效益举例介绍,2017年,4家美资法人银行的净利润达到17.9亿元,增速达40%,而这几家银行在美国本土集团的利润处于负增长。同时,4家美资银行对中国机构股改时的投资,投入约152亿美元,在2012年、2013年卖出之后,收入约400多亿美元,净赚260亿美元。

  但从外资行自身业务发展来看,在华的这些年的竞争优势并不明显。浙商银行经济分析师杨跃表示,无论是在资产规模、客户群建设、盈利能力还是市场影响力等方面,外资行的表现都相对一般。另有观察人士指出,零售银行业务一直是外资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虽然手握这些“利器”,但面对中国庞大的市场,外资银行的速度还是太慢了。中资银行在开放过程中则快速发展,增速远超外资行,各类业务的拓展能力和风控能力均得到了大幅提升。

  本次外资持股中资银行比例上限被放开后,外资银行是否会再度快速进入被业界视为一大看点。恒丰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张涛认为,中小银行的控股权相较大型银行往往更易取得,所以更可能在我国银行业扩大双向开放后成为外资的收购目标。

  一位银行业人士进一步指出,若外资银行获得中国金融业实质控制权,将对人民币升值形成一定的压力。监管部门需对外资金融机构入股中国金融机构的策略、动机和影响展开深入、系统研究,从而避免陷入监管失效的被动局面。因此,在这种背景下,外资要快速、大规模进入中小银行尤其是获得控股地位也并非易事,未来一个时期,外资银行仍难以构建足够的竞争力对中资银行造成大范围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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