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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网 - 导报原创 - 山东集体建设用地要盘活 试点宅基地“三权分置”
山东集体建设用地要盘活 试点宅基地“三权分置”
加入时间:2018-7-3 8:04:28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经济导报记者 杜杨


  7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旨在探索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放活、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并振兴乡村的山东宅改,现已开始试点。

  上月20日,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从2018年7月开始,山东已实施推进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的试点工作,并希望充分发挥宅改对乡村振兴的促进作用。

  据介绍,宅改试点的任务主要有七个方面,除了查清“家底”、编制规划、加强管理及安全监督、完善批后监管机制外,重点要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对宅基地所有权实现方式,探索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发证,并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机制,探索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放活的多种方式。

  探索建立上述机制的目的,在于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促进乡村振兴,具体方式亦是“七方面任务”之一。《实施意见》提到,要引导农村宅基地以多种形式规范有序退出,鼓励通过旧村改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异地搬迁等方式,分类实施农村宅基地整治。引导将盘活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空闲农房,用于发展乡村旅游、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等产业发展。

  会议指出,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举措,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现实需要,是顺应农民群众呼声的惠民之举。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确权登记基础,把握“三权分置”关键,搭建土地综合整治平台,按照耕地红线、转让红线和购买对象不能突破的原则,开展试点工作。并更新发展理念,推动土地管理方式实现根本转变。

  根据《实施意见》,试点由设区市按照每个市1名的原则,上报确定了17个试点县(市、区),青岛平度、德州禹城作为试点代表发言表态。




编辑: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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