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图 - 市总河长“1号令”发布 济南市将深入开展“秀美河湖”行动

 

市总河长“1号令”发布 济南市将深入开展“秀美河湖”行动




大图  加入时间:2018-6-29 9:31:10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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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8日讯(记者 李小梦)在今天召开的全市河长制湖长制推进会议上,我市下发了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总河长王忠林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孙述涛共同签发的市总河长“1号令”。

  “1号令”提出,通过深入开展“秀美河湖”行动,我市力争到2020年,重点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0%以上,主要河湖生态评价优良率达到75%以上,每个县区建成1至2处“秀美河湖”示范工程,全力实现“泉涌、湖清、河畅、水净、景美、宜游”的目标。

  市级河长每季度巡河不少于1次

  巡河是各级河长履行工作职责的主要方式,“1号令”提出,各级河长要定期开展河长巡河行动,原则上市级河长每季度巡河不少于1次,县区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镇(街)级河长每旬巡河不少于1次,村(居)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

  巡河过程中,各级河长要严格履行职责,对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河湖执法监管等工作全面开展巡查。市、县区级河长要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镇、村两级河长要对协调处理、督促劝阻无效的问题,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

  湖长制纳入河长制工作体系

  “1号令”提出,要以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为基础,进一步强化湖泊、水库、湿地管理保护,将湖长制纳入河长制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负责制和部门协同为核心的湖泊管护责任体系。

  各县区要早启动、快协调,抓好湖长制工作方案落实和相关制度完善工作。7月底前,县区级要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和相关制度;8月底前,镇(街)级要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和相关制度。落实“一河(湖)一策”推进整治工作

  实施“一河(湖)一策”,是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问题的重要抓手。“1号令”提出,各级河长要尽快审定下发“一河(湖)一策”方案,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措施,促进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主动认领任务,盯紧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层层压实责任,全力抓好方案组织实施,确保承担的任务落到实处。

  加大打击力度形成执法合力

  “1号令”提出,要深入开展“清河行动”回头看行动,对遗留和反弹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整治。要充分结合各级河长巡河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人,专题研究、挂牌督办,直到办结销号。对新增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尽快整改到位。

  要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非法排污、设障、捕捞、采砂等涉河湖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河湖执法合力。

  2020年重点河湖水质达标率80%以上

  “1号令”提出,要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系统谋划、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分步推进,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为契机,实现河湖长治,推动全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再上水平。

  通过深入开展“秀美河湖”行动,构建“引得进、流得畅、蓄得住、排得出”的河湖水网生态体系,力争到2020年,重点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0%以上,主要河湖生态评价优良率达到75%以上,每个县区建成1至2处“秀美河湖”示范工程,全力实现“泉涌、湖清、河畅、水净、景美、宜游”的目标。据了解,“秀美河湖”行动将主要开展加强河湖管护机制、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河湖文化建设三项重点任务。

  解决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

  “1号令”提出,各河湖管护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推动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明确河湖管护目标,落实管护责任,健全管护机制,采取市场化运营及购买服务和公司化、物业化、智能化管理运作机制。

  各县区要通过建立健全河湖管护队伍,积极调动民间河长、督查长、河道警长、社会义务监督员、志愿者巡河巡湖积极性,构建“河长巡河、警长督河、河管员清河、志愿者护河”工作机制,解决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

  强化工作考核和部门履责

  “1号令”提出,各级总河长每年要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全面督查,组织好对下级总河长、河长办成员单位及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的工作考核。要把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作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好考核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各县区河长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导调度、检查考核作用,相关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合力。各级河长联系单位要主动负责落实好河长安排的事项和所负责河湖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