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刘勇)近日,山东省民政厅起草《关于促进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山东将实行重点名录管理制度,建立民政部门牵头、有关单位配合、专家学者参与的科学评估和工作推进机制。2018年内公布首批省级社会智库名录,2019年开展省级重点社会智库建设试点,力争到2020年培育发展10个左右的省级重点社会智库,并从中择优产生部分单位纳入省级重点新型智库管理。 对于社会智库的监督管理,征求意见稿要求,民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社会智库的依法登记、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严格核准社会智库的业务范围,依法查处社会智库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未经社会组织登记、擅自以社会智库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由民政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被依法取缔后仍以社会智库名义活动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处理。对社会智库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社会智库作为咨询服务市场主体,可以依法获取政府发布的决策需求信息,可以向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申请使用规划、数据等相关资料,可以独立或与其他智库合作,依法参与政府部门以政府采购、直接委托、课题合作等形式开展的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政策解读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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