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到2020年末,济南将全面完成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任务,改制企业1250家以上,纳入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企业300家以上,力争上市公司新增10家以上,‘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企业新增120家以上,累计直接融资额突破1500亿元。”济南市金融办副主任张新波在日前举行的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据张新波介绍,济南上市企业已达33家、股票34只,覆盖了国内外6个交易所,新三板挂牌始终占据全省第一位次。但从上市公司数量、直接融资额等指标看,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名次靠后,在省内17市中也落后于青岛、烟台。 张新波表示,济南将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加快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步伐,确保2019年完成全部市属国有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加大改制上市力度,具备条件的加快整体改制,实现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推动主业资产上市。力争到2020年,有3家以上优势骨干国资企业在主板上市,2家国资企业在创业板或中小板上市,3家以上国资企业在“新三板”挂牌。 针对济南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五年行动计划”,对完成改制的规模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产生的中介服务费用可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 企业上市后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再融资并将并购标的或融资额50%以上投资济南市的,按照实际并购资产额、融资额的2‰予以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在济南合法设立的拟上市公司有限合伙形式的企业员工持股平台,在公司上市后转让解禁限售股的,按形成的市、县区两级财政贡献的80%予以补助。 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新三板”挂牌企业自挂牌第2年起,当年净利润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补助年度累计不超过3年。挂牌企业改制过程中按照挂牌要求进行财务调整规范而增加的市、县区两级财政贡献,按其贡献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挂牌公司按其贡献的9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挂牌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按其贡献的6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 每成功上市1家公司,对服务其上市的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各奖励10万元;每成功在“新三板”挂牌1家公司,对服务其挂牌的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各奖励5万元。外地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济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200万元补助,并分别补助引进该企业的县区或部门20万元、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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