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媒体曝光后,洞庭湖“私人湖泊”终于被拆除。这道堤坝是当地一个私企老板夏氏所建,曾被湖南省以及益阳市、沅江市(县级市)等各级政府数次严令拆除,但依旧岿然不动。从开始建设算起,“夏氏矮围”已侵占洞庭湖湿地17年之久。目前,湖泊正在恢复中,修筑矮围的当事人夏某某因涉嫌骗取贷款被刑事拘留。(6月16日《北京青年报》)
夏某某被刑拘了,“私人湖泊”问题终于顺利推进了。然而,细心观察发现,夏某某并非因为违法建设“私人湖泊”被问罪,而是因为涉嫌骗取贷款。
那么,为何不拿夏某某违法建设“私人湖泊”治罪,而是另辟溪径呢?对此,可以用一句话来解释,这叫“歪打正着”。然而,个中原因却十分值得玩味。据媒体报道,各级曾数次严令拆除“私人湖泊”。然而,每次严令都无疾而终。夏某某的“私人湖泊”17年岿然不动。由此不推测,夏某某背后有“保护伞”。
既然是这种状况,假设以夏某某违法建设“私人湖泊”问罪,恐怕会扯出萝卜带出泥,办案人员为难,阻力也大,最终不好交差。由此可见,对夏某某进行“曲线”打击,目的是“曲线”保人。这样既堵死了夏某某的嘴,又不会发生“扯出萝卜带出泥”的情况,非常漂亮。但是,这却让人感受到问题的复杂性,不可掉以轻心。
从媒体报道来看,“私人湖泊”问题的复杂性已经初露端倪。比如报道中提到,巨型矮围横跨益阳、岳阳两市的沅江、湘阴、汨罗三县。一个私企老板能够让两市三县的执法部门“无计可施”,不是夏某某个人有多大的能量,而是夏某某背后的人有能耐。显然,这个人不是一般的人。
是的,正是因为有权力在替夏某某撑腰,夏某某的胆量才大起来,敢把洞庭湖围出近3万亩的“私人湖泊”。如今,夏某某被查处,而其背后的“保护伞”却溜之大吉,似乎有些不公,尽管夏某某不一定心服,但嘴上肯定不会说出来。显然,彼此私下有约定,夏某某还寄希望于有人保护,可以从轻处理,并少损失些利益。
问题很明显,对夏某某进行“曲折”打击,就是有人希望逃避法律的惩罚,这是一种对抗,是在抵消中央的政令,背后是私利在作怪,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潜规则”。可以这么说,如果不揪出“私人湖泊”背后的“保护伞”,整治“私人湖泊”问题就成了“半拉子工程”,而保留“保护伞”继续坐官位,就是纵容腐败。
所以,整治“私人湖泊”问题,要有“宜将剩勇追穷寇”的决心,不能沽名钓誉,搞成“半拉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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