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王伟)14日,山东省环保厅公布的《2017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7年山东空气环境各项指标均有较大改善,“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275.4天,同比增加了26.5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4.9天,同比减少8.2天。在2017年启动的省级环保督察中,62人被行政拘留,34人被刑事拘留。 公报显示,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7μg/m3,同比改善13.6%;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06μg/m3,同比改善11.7%;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24μg/m3,同比改善31.4%;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7μg/m3,同比改善2.6%;;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6.15,同比改善8.8%;优良率平均为59.5%,同比增加2.6个百分点。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率为59.5%,同比增加2.6个百分点。17城市良好率为45.5%-88.1%,威海最高88.1%。 2017年,山东省环保厅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并启动了省级环保督察。 对淄博、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莱芜、聊城、滨州、菏泽10个市开展了环保督察,调阅资料档案27560份,走访问询300个市直部门和单位,下沉县(市、区)74个,核查问题290个。交办群众举报案件3589件,其中,责令整改2383家,关停取缔966家,立案处罚642家,罚款金额4327万,立案侦查49件,对62名环境违法人员实施行政拘留,对34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约谈1623人,问责6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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