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刘勇)11日从山东民政厅获悉,近日出台的《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意见》提出,支持新兴领域成立社会组织。 《意见》明确,围绕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等产业,鼓励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和单位发起成立相关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符合登记条件的,民政部门要加速办理。鼓励具有产业、产品和市场优势的行业组织牵头组建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并依法申请成立登记,创造条件吸引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将住所设在山东。 此外,还进一步降低注册资金标准:全省性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不低于3万元;全省性基金会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不低于50万元,其中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以研究院为组织形式的开办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据悉,《意见》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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