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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已提起两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加入时间:2018-6-6 8:38:05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导报讯(记者 王伟)山东作为全国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7个试点省市之一,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正稳步推进。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高院获悉,经省政府授权,目前省环保厅已经提起两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一件是省环保厅诉山东天一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案件在上诉过程中;另一件是省环保厅诉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致害一案,一审已经开庭,但尚未裁判。
    与此同时,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制度建设也正在加快。5月25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落实中央决定提出了进一步的工作措施。山东省高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根据改革方案的要求,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进行了探索完善。
    据介绍,去年7月省高院与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出台《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省市政府提起的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以及赔偿义务人自愿支付的赔偿金等可以支付进账户,赔偿金属于省级政府非税收入,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某一案件或事件获得的赔偿金原则上用于该污染事件的生态修复,不可修复或无必要修复的,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确保专款用于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目前各市财政部门已为各市法院指定了专项资金执收编码,相关赔偿款项可以直接缴纳进资金账户,第一笔赔偿金已经缴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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